“楼市捞金术”的成功是市场监管松弛的恶果

时间:2017-04-06 19:47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周俊生 点击:
清明小长假结束后的第一天,一篇《楼市捞金术:我是怎么在9个月里把房价炒高两三倍的》的文章刷了屏。文中,记者找到漳州、贵阳、G县三地的炒房团成员,请他们讲述自己在楼市中投资炒作的“成功经验”。通过这些人的讲述,我们可以看到在房价疯狂上涨的过程中,投机炒作起到

   清明小长假结束后的第一天,一篇《楼市捞金术:我是怎么在9个月里把房价炒高两三倍的》的文章刷了屏。文中,记者找到漳州、贵阳、G县三地的炒房团成员,请他们讲述自己在楼市中投资炒作的“成功经验”。通过这些人的讲述,我们可以看到在房价疯狂上涨的过程中,投机炒作起到了十分恶劣的作用。而所谓的房价疯狂上涨的“成功”,则是建立在剥夺当地居民财富的血腥基础之上的。

  以在漳州地区参与炒作的“魏广华”和他的同伴们的所作所为来说,他们仅用9个月的时间就把当地每平方米6000—8000元的房价炒到了1.5万元以上,牟利超过1倍。而他们之所以能获得这样的“成功”,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集中资金,将小区内新开盘的住房全部买进,以控制住流通市场。在这个过程中,为了避免引人注目,“魏广华”等人还通过中介公司买来大量身份证,并由企业出具收入证明,银行也予以配合,导致大量低息房贷得以成为他们撬动房价的杠杆。

  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明显看出,多个环节为了自身利益而成为炒房者随意使唤的“工具”,而其中暴露出的则是我国社会经济的多个环节在监管上的失控状态。首先是房产中介,帮助其购买身份证,已经是一种典型的违法活动。其次,一些单位为这些假买房者开具收入证明,也是一种典型的弄虚作假行为。而银行放弃审核,将大量本来只能向符合政策的刚需购房者提供的低息房贷提供给了投机炒作者,这同样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正是一系列环节的失职行为,帮助“魏广华”们完成了炒房。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本应承担的市场监管几乎完全失守。特别要指出的是身份证管理的混乱,已经直接构成了对社会秩序的损害。身份证不能用于买卖,这本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但在我国底层社会,身份证通过买卖成为牟利工具却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以前常听说一些股市炒作者为了方便,利用他人身份证开出多个账户,现在这种行为已蔓延到楼市。目前,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实行了限购政策,但是,当身份证可以自由买卖、一些单位可以随意出具收入证明、银行可以放弃审核随意放贷时,在这一系列组合的影响之下,投机炒作者得以对房源形成垄断后,看似严厉的限购政策也被肢解,房价岂有不上涨之理。

  如果说投机炒作者是钻了市场的空子,还有一些可理解之处,那么一些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到这种炒作之中,则是不能容忍的行为。位于江西东部的G县政府为了高价卖地,与一些炒作者内外勾结,将每亩70万元的地价哄炒到250万元,并向配合其炒作地价的投机者退回约定资金。此后,当地政府又如法炮制了两个当地的“地王”。在这3块地拍出以后,G县县城的房价很快从每平方米3000元上涨到了5000多元。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篇报道揭露的各种“楼市捞金术”,其实并无什么奥秘,只是在监管松弛的状态下出现的一种恶果。而住房被炒成这样,已经完全背离了其根本属性,成为资本大佬攫取社会财富的一种工具。正像漳州一位官员所说:“炒房团掠夺的是几代人的民脂民膏,透支的是一个青年家庭一生的财务支出。一个炒房团就能轻松卷走2亿元,5个团就是10亿元,这些都是老百姓辛辛苦苦攒下来后,拱手送给他们的。”而这种令人痛心的情况的出现,其背后反映的是政府监管部门在一系列环节上的职能失守,这是造成目前房价疯涨的根本原因。更有甚者,部分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利益的追求,不仅放弃监管职能,还参与到这种炒作当中,更是使投机炒作者有恃无恐。

  要让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向“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个基本属性回归,仅有限购政策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并严肃法纪,对倒卖身份证、出具虚假收入证明、违规放贷等行为都必须严肃处理。与此同时,政府自身也要加紧改革,不能再像一个唯利是图的投机者一样在房地产市场里“掘金”,通过推高本地房价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推高地方GDP等,这是一种饮鸩止渴的短视行为,到头来损害的还是老百姓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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