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理论>理论瞭望>

运用述责述廉防止“灯下黑”不能一述了之

时间:2017-08-25 18:00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凌薇 点击:
当然,各级纪委要防止“灯下黑”,就要充分发挥出述责述廉的最大作用,就不能一述了之
     在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6名区纪委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进行了述责述廉。为了提高质量、增强实效,北京市纪委在述责述廉上设置了“述、问、评”三个环节。6名领导干部分别作10分钟的陈述,逐一接受和回答市纪委委员的质询,并由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逐个点评。同时,北京市纪委还特别邀请了20名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纪委、市监委特约监察员参加全会并参与测评。这在北京市纪委全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人民网北京8月21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述职述廉”改为“述责述廉”,一字之差体现出了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廉洁履职的清晰界定和重视程度。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述责述廉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的重要方法;是坚持廉洁自律,监督制约领导干部履职的重要办法。
    当然,各级纪委要防止“灯下黑”,就要充分发挥出述责述廉的最大作用,就不能一述了之。一是要组织领导干部常态化开展述责述廉,准确把握述责述廉内涵,不能将述责述廉简单理解为“工作总结”,而是主要对党的建设和廉洁自律履行情况进行叙述、总结,切实体现出述责述廉的监督意义。二是要将述责述廉报告载入领导干部的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使参与人员更多、知悉范围更广,让监督的眼睛广布,倒逼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切实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有利于督促领导干部全面如实述责述廉。三是要将述责述廉的测评结果与领导干部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将多方参与测评结果纳入到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领导干部形成正向激励。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