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小官巨贪,还有多少监管漏洞没堵上?

时间:2018-07-25 10:08来源:中评网 作者:霞满天 点击:
“小官巨贪”真真实实发生在群众身边,比“高官巨贪”更可恨,社会影响更恶劣。纪委打虎拍蝇之余,更要设法盯紧实权部门,从制度设计、监管执行下手,理清监管存在的漏洞,防患于未然。
      山东省兰陵县车辋镇民政办原主任、残疾人联合会原理事长王刚才。案发时,王刚才已在这个岗位上任职长达23年之久,却在任期将满的最后几年,经不起诱惑,利用职务之便受贿7万元、贪污6万元、挪用公款210万元,大肆进行非法营利活动。(7月24日,新华网)
      媒体称,案发时,王刚才已在这个岗位上任职长达23年之久,却在任期将满的最后几年,经不起诱惑,利用职务之便受贿7万元、贪污6万元、挪用公款210万元,大肆进行非法营利活动。王某的锒铛入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身兼数职,独揽大权,没能经得起金钱的诱惑所致,然而在此笔者不禁要问:在区区不足1万人的贫困地区,当地的党委、政府领导难道对王某经商办企业就没有耳闻?对几百元的民政资金却打在个人账户难道就真的没有丁点的防备之心?这充分暴露了基层监管缺位,更有睁只眼闭只眼,事不关起高高挂起,你好我好一团和气的官僚作风和享乐之风。
     无疑,如果当地党委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能早日健全监督责任体系和干部定期交流轮岗,王某也就不至于在同一岗位上待上二十余年,这就给他造成了可乘之机,所以“小官巨贪”的监管漏洞值得深思。首先,官员财产登记应从严从细。现在,各地普遍实行官员财产登记制度,意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但是,财产登记重点倾向高级官员,像王刚才这样的“小官”,监管并不严格,对其亲属收入核查也不严,为其提供了可趁之机。所以,应该把实权“小官”的父母、配偶、子女的个人信息、工作信息、家庭信息纳入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同时,严格核实个人事项申报真伪,严肃处理瞒报、漏报行为。
其次,实权“小官”亲属应禁止经商。禁止公务人员经商办企业早有规定,但收效甚微。现行的禁商令多针对高级领导,“小官”禁商多停留于思想教育。由于监管不严,小官巨贪者或明目张胆经商办企业,或以亲属名义经商办企业,有的“小官”名为经商,实为方便洗钱。一旦东窗事发,他们自然百般狡辩,纪检机关未必能把他“办”了。  
     再次,实权部门掌权人应适时更换。体制内,很多“小官”岗位变动较少,有些人在同一岗位工作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无异养痈遗患。从常理判断,在实权位置坐久了,难免结交些业务往来的“兄弟姐妹”,容易成为独霸一方的“山头老大”,把公权当作私器用。像王刚才这样的“小官”,坐镇民政办主任长达23年之久,身边业务往来的“兄弟姐妹”自然不少,在这些人的怂恿下,只要王刚才起了贪恋,出事是迟早的事情。如果适时调整其岗位,他未必能戴上“小官巨贪”典型的帽子。
  “小官巨贪”真真实实发生在群众身边,比“高官巨贪”更可恨,社会影响更恶劣。纪委打虎拍蝇之余,更要设法盯紧实权部门,从制度设计、监管执行下手,理清监管存在的漏洞,防患于未然。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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