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工资究竟怎么算?劳动者能否拒绝加班?专家解释来了→ 春节假期将至,在今年“就地过年”的倡议下,许多人选择在工作地迎接新春。虽是假期,仍有相当多的人需要坚守岗位。1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表示,在春节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春节放假日期安排为: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 如果春节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呢?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 苏海南:今年春节期间,法定节日是12—14日,在这三天,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需要继续工作的,就应该按照他本人工资的三倍来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整个春节7天期间都不休息,另外的4天因为是借用的双休日,那么在这4天工作,如果不能倒休,就应该按本人工资的两倍来支付加班费。 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 21.75 天折算,即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根据上面的计算方法,只要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就可以确定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又是如何确定的? 苏海南介绍,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基数最下限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 苏海南:按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该是全口径的,你本人如果一个月是3000块钱,那么按照21.75(天)得出每天的工资额,以这个来做基数;有的如果本人的全部工资中间基本工资或者叫岗位工资占了大头,以这个做基数,有些企业是这么做的,还有按照劳资双方商议的一个平均值来做基数;第三种,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做基数。总之,支付加班费的基数最下限是一定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最好是要完完全全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应该是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除以21.75天,或者按日来支付工资的,应按照日工资做基数来支付加班费。 以北京为例,按2020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计算,春节期间,在岗7天最少可以拿到1718.5元。 虽然有加班费,但毕竟是假期,因劳动者拒绝加班而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因拒绝公司春节假期携带电脑回家工作的要求被开除。经劳动仲裁,劳动者获赔19.4万元。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劳动者可以拒绝吗?如何才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劳动法专家左祥琦指出,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但是,如果出现紧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这些限制加班的规定。 劳动法专家 左祥琦:实际上,不管是春节,还是平日,还是周六周日,加班原则上都要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公司没有权利强迫员工必须加班。当然法律有些特殊情况规范,比如说像有一些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一些有职务行为的人基于他的职务上的要求,不可以不参加加班。举个例子,比如一个城市的供水系统出现故障了,赶上周六周日或者赶上节假日,说让加班抢修,我自己不愿意,这不行。劳资关系是一个合作关系,不是一个抗争关系。 春节期间,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出现了用工不平衡的现象,为有效解决“用工荒”和“用工闲”的矛盾,多地在缺工企业与劳动力富余企业之间实行“共享员工”,也为春节时期就地过年的务工人员提供了“新岗位”。与此同时,用工关系可能面临一些法律风险。比如,出借期间出现任何用工问题该由哪方来承担主体负责呢?左祥琦介绍,在劳工关系没有变更的前提下,劳动者被临时借用期间由出借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劳动法专家 左祥琦:在这期间,(如果)实际使用你的单位跟你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还在之前单位,这种情况出现纠纷,还是要告原来的单位。当然,你可以把实际提供劳动或者实际工作的单位作为第三人或者共同的被申请人去提起仲裁。(总台央广记者 孙鲁晋) (责任编辑:佚名) |
高层论坛 | 省部长论坛 | 理论探索 | 强国论坛 | 党政建设 | 政策研究 | 军事纵横 | 区域发展 | 风云人物 | 时事观察 | 小康中国 | 海峡两岸 | 艺术纵横 | 文明时代 | 本站专访 | 房地产风云 | 外商投资 | 企业风云 | 城市评论 | 新闻评论 | 经济评论 | 时政论坛 | 国际论坛 | 民生论坛 | 深度看点 | 财经论坛 | 教育留学 | 传统文化 | 科技探索 | 母婴保健 | 市县巡礼 | 时尚购物 | 评论电视 | 评论电台 | 民风民俗 | 国学儒风 | 妇女儿童 | 糖酒文化 | 航空航天 | 中评音乐 | IT数码 | 美食频道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云南 | 辽宁 | 黑龙江 | 湖南 | 安徽 | 山东 | 新疆 | 江苏 | 浙江 | 江西 | 湖北 | 广西 | 甘肃 | 山西省 | 内蒙 | 吉林 | 福建 | 贵州 | 广东 | 青海 | 西藏 | 四川 | 宁夏 | 海南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 陕西 | 亚太聚焦 | 非洲频道 | 欧洲频道 | 区块链 | 两会频道 | 澳洲频道 | 国际经济 | 美洲频道 | 财富领袖 | 新硬件时代 | 物联网 | 一带一路 | 粤港澳大湾区 | 雄安新区 | 人工智能 | 民政工会 | 运动竞技 | 晚霞溢彩 | 人社保障 | 科技工业 | 建设兵团 | 投资发展 | 脱贫攻坚 | 产业联盟 | 网络金融 | 智慧城市 | 实业发展 | 科技创新 | 国际交流 | 会议专题 | 特色小镇 | 互联网+ |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动者能否拒绝加班?专家详解
时间:2021-02-08 11:40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 孙鲁晋 点击:
次
劳动法专家左祥琦指出,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但是,如果出现紧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这些限制加班的规定。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 精彩文章
-
- “为官不言”不是个好作风
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丨新华时评:“为官不言”不是个好作风。...
- 落榜不落志,有抱负定会梦想照进现实
“路虽远,行则必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只要胸怀大志,有远大抱负,将来不管在什么...
- “天价”奢华粽子谁来监管?
端午节临近,“新华视点”记者在部分省份采访发现,“燕窝粽”“人参粽”“鲍鱼粽”等...
- 过仲夏端午,守文化“富矿”
端午节,吃粽子、插艾草、划龙舟、喝雄黄酒、手臂系五色线……这是千百年来人们为了...
- “千万工程”调研行丨从这里看见未来乡村的模
“千万工程”调研行丨从这里看见未来乡村的模样——浙江美丽乡村调研走笔。...
- 破壁垒优服务 多地出台措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多地出台措施敞开“大门”——破壁垒优服务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
- “为官不言”不是个好作风
- 中央文献网
- 中央编制办
- 国务院台办
- 中央统战部
- 中国长安网
- 中共中央党校
- 毛主席纪念堂
- 邓小平纪念馆
- 中国台湾网
- 中央档案馆
- 中央综治委
- 中国全国人大
- 中国全国政协
- 最高人民法院
- 全国最高检
- 解放日报网
- 中国外交部
- 中国国防部
- 中共青年团
- 国家发改委
- 中国教育部
- 中国科技部
- 中国工信部
- 中国国家民委
- 中国公安部
- 中国监察部
- 中国民政部
- 中国司法部
- 中国社保部
- 自然资源部
- 生态环境部
- 国家住建部
- 中国交通部
- 中国铁道部
- 中国水利部
- 农业农村部
- 中国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卫生健康委
- 国家司法部
- 国务院新闻办
- 乡村振兴局
- 国务院国资委
- 国家防腐局
- 中国人民网
- 中国新华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网网站
- 中国光明网
- 中国日报网
- 美国美联社
- 俄通社塔斯社
- 中国新闻网
- 中央联络部
- 旗 帜 网
- 中纪委监察部
- 京东商城网
评论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chinarevie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4011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2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chinarevie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4011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