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4点谨防出境游“猫腻”

时间:2011-09-02 03:36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本报讯(记者 张晨)出境后向导游兑换外币遭遇陷阱,五星级酒店名不副实,自费项目成强迫消费等“猫腻”给出境游玩的市民带来不少困扰。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发布了第1号旅游服务警示。 本市一家旅行社的资深导游告诉记者,出境游中,东南亚游可谓陷

本报讯(记者 张晨)出境后向导游兑换外币遭遇陷阱上海出境游,五星级酒店名不副实,自费项目成强迫消费等“猫腻”给出境游玩的市民带来不少困扰。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发布了第1号旅游服务警示。

本市一家旅行社的资深导游告诉记者成都出境游,出境游中,东南亚游可谓陷阱重重。他说,在泰国要完全杜绝自费项目是不可能的。不少地接导游都是打着自费名义,实际却是强制消费中国评论网,让游客参与无法选择的自费项目。

针对出境游中出现频率较高的“猫腻”,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如下警示:

1.旅游者应尽量参加出境游组团社召开的出境旅游团队行前说明会,充分了解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情况、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了解出游期间大致的汇率情况及境外旅游目的地外币兑换方式。

2.旅游者应当与出境游组团社签订规范、完备的合同,对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和游览项目、购物次数等进行明确约定,拒绝合同中出现“准×星级”“×星级或同级”等模糊用语。

3.旅游者应与出境游组团社以合同方式约定自费项目,要求出境游组团社提供自费项目的名称、价格和简介出境游哪个旅行社好,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旅游者遇到导游或领队人员误导、欺骗、胁迫其参加自费活动的情况,可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做出处理并答复。

4.各出境游组团社及其领队有义务维护中国公民在境外的合法权益,所安排的宾馆、餐馆、旅游车辆等,应具有接待旅游者的资质,确保旅游安全和服务质量。

作者:张晨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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