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守护“湿”与远方

时间:2022-11-18 17:03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李星宇 点击:
涪西镇人民政府 “渺渺浮云山寂寂,茫茫湿地水粼粼。”湿地是水资源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为我们提供了几乎所有的淡水,被誉为“地球之肾”、“天然水库”。
       涪西镇人民政府 “渺渺浮云山寂寂,茫茫湿地水粼粼。”湿地是水资源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为我们提供了几乎所有的淡水,被誉为“地球之肾”、“天然水库”。11月5日,习近平主席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的致辞中指出:“中国湿地保护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构建了保护制度体系,出台了《湿地保护法》。中国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进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们要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的讲话精神,全力守护湿地健康,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为世界增添生态底色,打造出水清天蓝的生态宜居家园。
    一要完善法律制度,当好湿地保护“护旗手”,确保在方向上不能有“偏差”。据统计,我国湿地面积约占全球湿地面积的4%,位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所以做好湿地保护工作不仅对中国生态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对世界生态环境也有着重要影响。“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湿地保护法》的出台,不仅是湿地保护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更彰显了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时代在发展,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从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发挥法治固根本作用,当好湿地保护“护旗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完善的保护和管理制度,对湿地保护和修复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在方向上不能有“偏差”,有效保护中国的生态系统。
   二要加强执法力度,织密湿地保护“安全网”,确保在行动上不能有“温差”。我国湿地分布广、面积大,湿地资源的丰富度和独特性在全球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要保护好中国湿地生态环境,不仅要建立健全保护法律法规,更要做到严格执法,一视同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该查处的查处,该曝光的曝光,该整改的整改,该问责的问责。”我们要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工作水平,以雷霆举措,严格落实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湿地生态监督管理,以敢于亮剑的精神,严厉打击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织密湿地保护的“安全网”,压实各级党政机关责任,真正确保在行动上不能有“温差”,为湿地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基础。
    三要增强法律意识,奏响湿地保护“主旋律”,确保在成效上不能有“落差”。古往今来,人类逐水而居,文明伴水而生,人类生产生活同湿地有着密切联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作为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它的诞生为湿地生态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我们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增强法律意识,加深广大群众对湿地保护法的理解,增强对“湿地保护”的法律意识,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湿地保护的重要性,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营造出全社会珍惜湿地、爱护湿地、共同守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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