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太平官”亮剑 !你身边有哪些“廉而不勤”官员?

时间:2014-11-23 16:10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点击:
随着反“四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深入,为官者敬畏民意、敬畏法度,廉洁从政的风清气正,确实让老百姓拍手称快。但也有一些官员不敢为也不想为,发出了“为官不易”“官不聊生”的感叹。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向“为官不为”干部“亮剑”。
仅9月份,南昌查处“为官不为”案件30起、问责97人;前9个月,福州市共有227人受到效能问责处理;而河南全省共有1398人因此被查处……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向“为官不为”干部“亮剑”。
不贪不腐也会被问责?在“反腐风暴”席卷下,一批“廉而不勤”官员受处分引发关注。专家指出,甘当“太平官”的背后,即有少数官员能力缺失和责任缺失等,也折射了干部制度的缺失。对“不为”官员加大监督查处的同时,还应改革干部管理和官员任职制度,激励更多“有为”官员“上位”。
一笔保证金讨要50余次,“庸、懒、慢”成官员另类腐败标签
河南沁阳市一段公路景观改造,工程达到一定量时,政府应退还四家企业共2000万保证金。但从今年4月到11月,四家企业先后向市住建局、市委市政府等累计讨要保证金50余次,遭遇的大都是“领导不在家”“这事儿不归我管”等“踢皮球式”处理。事情一直未获解决,直至被媒体曝光。
要担责的能不做就不做,没油水的能推就推,群众的事能拖就拖。近两年,在一些官员感叹“为官不易”的同时,“为官不为”现象日渐突出。除典型的“不作为”外,“不为”还有以下表现形式:
“慢作为”:推诿拖延、效率低下。宁夏一企业申请大件运输,自治区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厅窗口咨询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将其转给公路管理局银川分局审批。银川分局本可以直接受理审批,却不认真履职,而是转给永宁路政大队受理,再报分局审批,致使企业申请过程历时13天。这一事件中9名干部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免职、停职等处分。
“庸作为”: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荆州市荆州开发区财政局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贺平,在选取还建房项目的评审中介机构过程中,对资质监管不严,将项目委托给不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而在支付中介服务费时,把关不严,多支付5.9万元。贺平因此受行政记过处分。
“懒作为”:消极怠工、纪律松弛。玩游戏、看电影、网上购物……部分干部人坐在办公室,心却不在工作上;有的表面上看忙忙碌碌,实际上毫无效率,整天消磨时光。三门峡市纪委干部史明华介绍,一次暗访中,发现一名科级干部正在电脑上看黄色小说,打开他的优盘,里面黄色小说达600多部。
“‘为官不为’背后其实仍是腐败不正之风。”反腐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任建明教授指出,领导干部手中都有或大或小的权力,“为官不为”现象表明个别干部在行使权力时仍奉行着“不给好处不作为”的原则。
一位企业负责人说:“以前只要打点到位,办事还比较方便,现在虽不用打点,事却更难办了。”
“反腐”试出为官真心,“太平官”突显责任、制度缺失
随着反腐纠风态势日益趋紧,对官员的制约、规矩越来越严;再加上在网络助推下,监督官员的眼睛越来越多,“为官不易”确实成为一种现实。
但“为官不易”就能成为“为官不为”的理由吗?
遵纪守法不等于无所作为。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指出,有的干部将“为官不为”归咎于反腐败,恰恰说明“己身不正”;如果因为开始抓反腐败便“不作为”,那说明过去的“为”,是为己为财的“为”,是乱作为的“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也表示,“反腐败”不是“不为”的原因,而是一块试金石,它能够让人们看到哪些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官员,哪些是尸位素餐权钱交易的腐败官员。
专家分析指出,一些干部不担当、不做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甘当“太平官”,这一心态背后,折射的是多重缺失。
信仰缺失。少数党员干部对领导交办的事就“为”,而对群众的事情就“不为”,漠不关心,这是“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意识降低和淡薄的表现。
责任缺失。少数党员干部丧失担当意识,工作因循守旧保守固化,不想创新不敢干事,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忘却了自身岗位应尽的职责。
能力缺失。一些党员干部因为不学习、不研究,存在着“能力恐慌”、“本领恐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无所适从,自然难作为。
制度缺失。“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缺失合理公平的考评考核体系,也导致一些党员干部丧失工作激情。
改革干部管理和任职制度,激励“有为”者“上位”
查处“为官不为”,整治“庸懒散”……近两年来,湖北、江西、福建、河南、河北等多数省份纷纷“出招”。
懒庸之疾,祸在社会事业,根却在制度。
“‘为官不为’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官员的权力和义务职责规定不清晰。”任建明认为,当责任大于权力时,就会出现“不作为”;当权力大于责任时,就会出现“乱作为”。
因此,消除“太平官”,首先要明确行政权责体系。任建明建议,对责任加以明细化,制定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部门责任制,而不是原则的规定。
其次,在权责清晰的基础上,加大对“不为”的监督和惩处。当前,在矿难、公共突发事件等造成重大损失、引发社会动荡的案件中,对官员的过失、渎职行为有较为具体的问责规定,而对由懒政庸政导致党和政府形象受损、经济发展滞后等“慢性后果”缺乏有效的监督问责。
与此同时,还要有干部管理考核体制和官员任职制度。知政失者在草野。乔新生建议,干部管理要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促进合理作为;干部升迁考核应纳入群众意见,以促客观公正。
任建明则强调,应突出激励的作用,通过职位升迁、工资增长等措施激励各级党员干部干实事、干好事。激励“有为”者“上位”,让安于现状的平者“让位”,让碌碌无为的庸者“下课”。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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