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8岁女儿他在庭上哭了

时间:2011-10-12 20:25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孩子三岁大的时候,我离婚了,一个人带着女儿过,现在我又犯法了,不知道孩子会怎么样……”昨天,在东丽区法院的法庭上,安徽来津男子李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数额特别巨大而受审,庭上,想起自己的女儿,这个38岁男子忍不住落下了泪水。 事件回放 身上住所搜出900多克毒

“孩子三岁大的时候,我离婚了,一个人带着女儿过,现在我又犯法了,不知道孩子会怎么样……”昨天,在东丽区法院的法庭上,安徽来津男子李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数额特别巨大而受审,庭上,想起自己的女儿,这个38岁男子忍不住落下了泪水。

事件回放

身上住所搜出900多克毒品

李某是个农民,今年年初租住在东丽区万新街增兴窑村。警方得知在李某租住处存有大量毒品后展开了相关工作。2011年3月6日下午2时许,李某在河东区顺驰桥下从上家“小郑”手中接过毒品,打车去102中学的途中,被公安人员拦下。警方从李某身上搜出白色块状粉末可疑物3袋共198.83克,淡黄色晶体可疑物2袋,共计199.10克。3月6日、8日两天,警方又先后在李某的暂住处两次搜查,共查获白色块状粉末可疑物4袋共计493.42克,淡黄色晶体可疑物2袋102.36克。经鉴定,白色块状粉末中含海洛因成分中国评论网,淡黄色晶体中含甲基苯丙胺成分。

庭审纪实

想起8岁的女儿他哭出了声

在昨天上午的法庭上,李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也不存异议。这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连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和公诉人回避这件事,也要审判长深入浅出地解释上两遍,才能弄清楚并做出表示。对于这么多毒品做什么用这个问题,李某说:“留着自己吸。”而他只知道这些毒品是“小郑”给他的,连对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公诉人称,我国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毒品50克以上即为数额巨大,而李某非法持有毒品993.71克,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当庭建议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据业内人士介绍安徽地图,这是基层法院所能判决的最高刑安徽卫视中秋晚会,也有人把这叫作“顶格判”。

李某的辩护人当庭提出,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和事实不持异议,但是李某存在认罪态度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等情节,希望法庭能够酌情从轻判处。另外,李某的律师还提出一个细节,即李某所说的其女儿在单亲家庭长大,心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对父亲的依赖性很强,如果李某被判处很长的刑期,还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女儿。

听到这里,被告席上的李某哭出了声。最后陈述阶段,他一再请求法官对他宽大处理。

当庭宣判

非法持有毒品罪获刑15年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半小时,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东丽区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认定。李某目无国法,违反国家毒品管制的相关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对于李某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李某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酌情从轻判处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因此安徽农业大学,东丽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李某判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作者:高立红 丽研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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