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史料:正德九年明武宗的“罪己诏”(图)

时间:2011-10-19 22:35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我到北京已有50多年,故宫不知去了多少次,故宫是我的学堂,故宫给予我的实在太多了,单是我在故宫看到的那些书画名迹,就是永远值得回味和咀嚼的,但我现在要说的是有关故宫的两桩历史事实和两件文献资料。 一、正德九年明武宗的“罪己诏” 记得是在文化大革命高潮时期,可

故宫史料:正德九年明武宗的“罪己诏”(图)

我到北京已有50多年,故宫不知去了多少次,故宫是我的学堂,故宫给予我的实在太多了,单是我在故宫看到的那些书画名迹,就是永远值得回味和咀嚼的,但我现在要说的是有关故宫的两桩历史事实和两件文献资料。

一、正德九年明武宗的“罪己诏”

记得是在文化大革命高潮时期,可能是1967年或1968年,我的家乡无锡前洲镇冯巷,在兴修水利,挖河,平整土地时挖出了一个明代的棺材,里边尸体未腐,衣服完好如新,但死者的脑袋是用泥塑后配上去的。可见当时是被杀头的。死者的胸前挂有一个黄布口袋,袋里装着几份文书,我的侄子冯有责拿了一份,非常完整,他寄给了我。我一看是木刻版黄纸印刷的,共两张。第一张写“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云云,第二张末尾有“京本謄黄”四个大字,年份是“正德九年正月二十八日”。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份明正德皇帝的“罪己诏”(见图一)。“罪己诏”这个名词早就听说过,在小说戏剧里也都写到过,但从未见过实物。我一看内容,是因为乾清宫失火被焚,因而皇帝下“罪己诏”大赦天下。这件东西与故宫有关,但查有关故宫的资料,却未查到乾清宫失火的记载。因事关故宫,我就想把这件“罪己诏”交给故宫,一位朋友给我拿去后,隔了一段时间来回我说,故宫在运动中(“文革”)乱得很,根本没有人管这事,还是还你罢。所以又给我拿了回来,但他说,这份材料纸已很烂,所以帮我托裱了一下。这当然更好了河北人事考试网,但我拿来一看,却“托”掉了很多字,原本纸虽有点烂,但文字很全,只有个别几个字丢失,经托裱后却丢失了好多字。当时正在“文革”高潮中,有几个人还能重视这些历史资料,能帮我“托”一下已经是很难得了。何况也多亏这次托裱,所以我一直收藏到上世纪末也未曾损坏。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到第一历史档案馆开会,参加原无锡国专老校长唐文治在前清时期的全部驻外日记的捐赠仪式。在座谈时我想起了这份“罪己诏”。我说这份“罪己诏”与故宫有关,如果档案馆愿意收藏,我可捐赠给档案馆。档案馆的领导非常重视此事,不久就来郑重地拿去了,还在报刊上发了消息,说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发现年代最为久远、保存完好的 罪诏 实物,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罪己诏”长134厘米,高58厘米。虽然历史记载常记载皇帝下“罪己诏”之事,但从未有实物留下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这份“罪己诏”虽然是“京本謄黄”,即据京城里皇帝颁布的“罪己诏”的翻刻本,但这是遵官方的指令照原样印的,因为要颁布全国各地,只可能由地方上照京本翻刻翻印,这样才能及时传达。就是这样,可能还延缓了很长一段时间,以至于这个原本是该杀的罪人,如按“罪己诏”大赦的条例,该在赦免之列。但当“罪己诏”到时,人头早已落地了,脑袋还可能拿去示众了,所以只好用个泥塑脑袋配上。胸前再给他带上几份“罪己诏”,以便他去见阎王时好说明他原该赦免,“罪己诏”来得晚了,所以“屈”死了。

因为谁也未见过“罪己诏”是什么样子,我除了将档案馆为我拍的照片登出来外,还将“罪己诏”的文字摘录一些,以供欣赏河北大学,“罪己诏”本身,当然是研究故宫历史和明史的一份重要史料。

下面就是“罪己诏”的摘文,仍依“罪诏”的原格式录写。其中有缺损处就用“ ”代借。文曰: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恭承天命,统治万民,夙夜 ,恪遵祖训,惟以敬天勤民为首务,期在 顾以宴安易溺,举措有乖,未合天心,致生灾变,五行衍 蜚蝗,雷霆雨雹之非时,地震天鸣之迭见,水旱相继,饥馑 , 民困穷,盗贼充斥,兵马之调发,骤动远近,刍粟之转输,役及妇女,疲羸饥殍,填黍 , 斗死亡,身膏草野,勤劳或未尽甄赏,义烈或未尽褒扬,邑井萧条,室庐焚荡, 寄命,归者无所安居,加之奸吏舞文,贪官赎货,优恤之旨每下,而废格不行,蠲免 ,而催科如故。朕处深宫之中,念虑有所未周,见闻有所未及,以致民隐不能 不得下流,官民乖隔,道路怨咨,祸变可虞。

上天示警,乃于正德九年正月十六日复有乾清宫之灾。累朝经营,一旦煨尽,望之蹙额,言之痛心。九庙震惊两宫忧切,凡我臣民,罔不疑惧,咎徵所自,实在朕躬,已齐心虔祷于天地宗庙社稷山川,跼蹐敬畏, 新,复谕令群臣同加修省,极陈时政,冀以消弥祸端,仰答天谴,尤念天之视听,皆自我民,民心获安,天意乃顺。特稽旧典,用布新恩,惠此下民,固我邦本,将以延宗社万万年无疆之休。所有宽恤事宜,条列于后:

一、自正德九年正月二十八日昧爽以前,官吏军民人等有犯,除谋及叛逆,子孙谋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主 者不赦外,其馀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罪无大小,咸赦除之。敢有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以下略去二十五条)

内外文武官员住俸戴罪者,悉皆宥免,照旧关支管事。

於戏!天惟显思,仁爱实存于谴告,民亦旁止,子惠必先于困穷,惟德政之交修,庶天人之协应。播告中外,咸使闻知。

皇 帝

正德九年正月二十八日

以上就是这份“罪己诏”的大概。值得重视的是“罪诏”开头说到的社会情况,如“水旱相继,饥馑 , 民困穷,盗贼充斥”“刍粟之转输,役及妇女,疲羸饥殍,填黍 , 斗死亡,身膏草野”“邑井萧条,室庐焚荡”“奸吏舞文,贪官赎货”等,这些描写,要不是出自皇帝老子之口,定被判成诽谤叛逆之罪,现在在“罪诏”里布告天下,可见它的真实性是无疑的了。

乾清宫火焚,皇帝下“罪己诏”,在当时当然是朝野震惊的头等大事,可是我检索《明史 武宗本纪》,只检到正德九年正月“庚辰,乾清宫灾”六个字,真是轻描淡写,一带而过,下“罪己诏”之事连影子也没有。到十二月则有“十二月甲寅河北农业大学,建乾清宫,加天下赋一百万”。再检索《明武宗实录》卷108有“乾清宫火”条中国评论网,倒值得一读,此条说:

上自即位以来,每岁张灯为乐,所费以数万计。库贮黄白蜡不足,复令所司买补之。及是,宁王、宸濠别为奇巧以献,遂令所遣人入宫悬挂,传闻皆附着柱壁,辉煌如昼。上复于宫廷中依檐设毡幕而贮火药于中,偶勿戒,遂延烧宫殿,自二鼓至明俱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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