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法律制度述略(图)

时间:2011-10-01 15:25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清代前期,天山以北地区主要为蒙古准格尔部统治,时称“准部”;天山以南地区是以维吾尔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地,且多信仰伊斯兰教,时称“回部”或“回疆”。乾隆二十二年(即公元1757年),清政府平定了北疆的准部叛乱。乾隆二十四年,清政府又平定南疆的大小和卓叛乱。自此,

清代新疆法律制度述略(图)

清代前期新疆地图,天山以北地区主要为蒙古准格尔部统治,时称“准部”;天山以南地区是以维吾尔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地,且多信仰伊斯兰教新疆建设兵团军事部,时称“回部”或“回疆”。乾隆二十二年(即公元1757年)新疆军区军事演习,清政府平定了北疆的准部叛乱。乾隆二十四年,清政府又平定南疆的大小和卓叛乱。自此,清政府恢复了对天山南北的有效统治。其时,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以“回疆”这一称谓来指称这一以维吾尔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地区。1884年中国评论网,清政府在此正式设立新疆行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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