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下发红头文件要求机关职工按标准捐款

时间:2011-09-06 11:26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本着自愿的原则,希望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踊跃捐款,一般按照省级领导干部400元,厅级领导干部300元,处级干部200元,处级以下职工100元为参考标准。”黑龙江省某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刘刚,看着摆在面前的这份红头文件,气愤难抑,连捐款也要被强迫?更让刘刚觉得不解的是,文

“本着自愿的原则,希望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踊跃捐款,一般按照省级领导干部400元,厅级领导干部300元,处级干部200元,处级以下职工100元为参考标准。”黑龙江省某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刘刚,看着摆在面前的这份红头文件,气愤难抑,连捐款也要被强迫?更让刘刚觉得不解的是,文件中要求该捐款75%返还给捐款单位,20%上交省慈善总会统筹使用,5%用于省直基金会机动使用。

“谁不捐,我就找他谈话”

2011年6月,刘刚接到单位的通知:黑龙江省201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启动。通知包括捐款时间、要求以及汇款方式,同时参考捐赠标准一并附上。刘刚所在单位的会计在发完通知后补充了一句:领导指示,党员干部必须捐地方领导留言板,其他人自愿捐。单位领导表示,谁不捐,我就找他谈话。

2010年11月,黑龙江省首次启动“一日捐”活动,提倡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经济收入的善款,在职职工按实际月工资总额除以22个工作日得出捐款数额。当时刘刚捐了100元。可是半年多过去了中国评论网,他不知道这100元捐给了谁,用在了什么地方。“连张收据都没给我们,今年又让我们捐,不都说现在要公开透明吗,我觉得我们更像是盲捐。”刘刚说。

记者获得的《关于省直机关2011年启动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是一份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下发的红头文件。文件要求各省直机关职工本着自愿的原则地方领导频道,按照省级领导干部400元地方领导网,厅级干部300元,处级干部200元,处级以下职工100元的标准进行捐款。如有特殊困难的职工可以少捐或不捐。文件称,以省直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为对象,目的是为了规范捐款方式和途径,解决好多头捐助的问题。

75%返还款的去向受质疑

而让刘刚更加不解的是,文件中要求将“一日捐”捐款额的75%返还给捐款单位。为什么要有75%返还给原单位?这些返还款究竟怎么用了?……“被捐款”的刘刚们不得其详。黑龙江省直机关工委副巡视员郭文斌表示,75%的款项用于职工爱心救助基金会,适用于本单位的特殊救助职工申请。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邓国胜认为,这75%返款并没有从原则上影响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打了一个擦边球,“单位内部通过基金会,再到慈善总会,环节太多,透明度不够,也有地方做政绩工程的嫌疑”。据《法治周末》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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