圥侴:信访工作群众评判,打造阳光信访

时间:2014-12-21 16:16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圥侴 点击:
办法“评价”,加强群众监督。《办法》首次将群众满意度评价纳入信访工作考核,对切切实实让群众看到了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锐利,工作质量来打分,“时效”“追责”做保障,这些举措将使信访工作更加务实为民,更加知民情、解民忧。使之信访工作在人民的监督之下阳光运行。
    记者从国家信访局获悉,国家信访局最新制定的《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首次将群众满意度评价纳入信访工作考核,如果因群众不满意发生信访事项处理不当,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情节严重的按规定问责。(12月19日 人民网)
   信访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和民意表达机制,是维护民主权利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方式。随着经济转型及利益格局调整,信访工作遇到了不少问题,越级上访、群体上访、重复上访、激进上访等情况时有发生,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很大的努力予以疏导和遏制,但效果有待加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为重点,信访制度改革打出了一套漂亮的组合拳,本次出台的《办法》,更是大力推进了“阳光信访”,信访工作即将实现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做到方式网络化、过程透明化、结果公开化,
    办法“提速”,提高办理质效。强化过程监督、结果问效,详细规定各阶段办理时间,信访工作更高效,诉求有保障,群众更满意,接访部门、接访人员不“高高在上”、“久拖不回”,主动、快速、有效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必将“质变式”提升信访工作水平,扎扎实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办法追责, 压实主体责任。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群众不满意、处理不当、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严重将追责,信访工作评判权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责任倒逼机制,推动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办法“评价”,加强群众监督。《办法》首次将群众满意度评价纳入信访工作考核,对切切实实让群众看到了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锐利,工作质量来打分,“时效”“追责”做保障,这些举措将使信访工作更加务实为民,更加知民情、解民忧。使之信访工作在人民的监督之下阳光运行。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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