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冷水江:一男子送派出所“刑讯逼供先进干警”锦旗

时间:2012-12-20 11:41来源:中国焦点新闻网 作者:黄生刚 点击:
导读:中国焦点新闻网湖南讯(记者 黄生刚)12月15日,一男子在冷水江市政法委送中连派出所所长邓心亮、副所长李容打击报案人、刑讯逼供先进干警的锦旗。落款人为李永芝赠。经记者询问,该男子自称就是赠锦旗本人李永芝,系冷水江市中连乡福元村第十组村民。该男子满脸悲怆

    导读:中国焦点新闻网湖南讯(记者 黄生刚)12月15日,一男子在冷水江市政法委送“中连派出所所长邓心亮、副所长李容“打击报案人、刑讯逼供先进干警”的锦旗。落款人为李永芝赠。经记者询问,该男子自称就是赠锦旗本人——李永芝,系冷水江市中连乡福元村第十组村民。该男子满脸悲怆地说,送锦旗的目的就是向冷水江市政法委举报中连派出所干警邓心亮、李容徇私枉法、包庇犯罪,非法拘禁、挟嫌报复、采取非人手段殴打证人致残的相关情况,希望领导能重视民生并严肃查处违纪人员。路人戏称冷水江市出了一个锦旗哥。

        锦旗哥陈述事件起因:

    2012年3月28日下午五时左右,冷水江市中连乡金湾村7组村民姜海燕与其母亲曹新娥、父亲姜浩如、妻子曹雪莲等四人因相邻水管纠纷,冲到邻居吴继清和李友连夫妻家门口将吴继清打伤,案发时,我正在吴继清家二楼为客户制作电子显示屏,我立即下楼赶去劝解,吴继清已经被姜海燕打的头破血流昏倒在地,17点28分我打电话向中连派出所报警,17点36分我拨打120向冷水江市人民医院请求急救。而中连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无动于衷,没有任何形式的作为。3月29日,我陪吴继清家属到中连派出所请求该所受理此案并开具法医鉴定委托书时,中连派出所所长邓心亮气汹汹地说:“那是邻里纠纷引起的,不关我们的事,你们去乡司法所!”后来在我和吴继清家人的多次苦苦的请求下,3月31日中连派出所才勉强为吴继清开具了法医鉴定委托书,4月1日法医鉴定结果:吴继清的伤情为轻伤偏重。锦旗哥两次发贴在湖南红网。

        锦旗哥称祸从天降,缘于自己发贴

    锦旗哥称:中连派出所邓心亮、李容为打击报复我发贴,5月25日晚上8点42分左右,中连派出所李容副所长给我打电话声称商谈一下事情,要我前往冷水江派出所门口相见,我立马乘坐摩托车前往冷水江派出所门口和李容副所长见面,到冷水江派出所门口时,李容坐在一辆警号为0510的警车上,车内有4人,李容要我上车商谈,结果我一上车,李容等人夺去我的手机,同时控制了我的人身自由,我被李容一帮人挟持到了冷水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审讯室,在审讯室里面两个不名身份的人,根本不是公安干警,李容指挥这两名人员立刻把审讯室的摄像头移开了方位,将我用手铐铐住并硬塞进铁凳子(老虎凳)的缝隙里面,企图把我双手折断,随后李容对着我的下巴狠狠地打了一拳,边打边说:“今天晚上就是要打死你,大不了我去坐三年牢!”同时把我的手强行往后掰折,我的双手一下子肿胀得像气球一样。邓心亮摸着我的脑袋说:“你竟然敢去发贴举报,和我作对!你没有好处的,我想要搞死你就要搞死你!今天就是把你打死在这里,看又有谁来为你作证?!”随后他们共同用毛巾包住我的一双手腕,强行用纤维绳子捆住我的双手,把我吊在了铁笼子上,开始的时候我的脚尖还能点地,这样李容他们三个人看着还不甘心,又抱住我的身子往高处悬吊起来,我被悬吊双脚落空挣扎了数小时后,绳子突然断裂,我被重重的摔到了地上,他们在场的几个人猛地压住我拳打脚踢,李容说“再拿两根绳子把他吊起来!”此时我已经被他们折磨得生不如死了,另一个人说算了。就这样他们用手铐把我铐在铁凳子上一直持续到次日(5月26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一直不允许我上厕所,李容非法殴打、折磨、拘禁我长达14个小时。到次日们把我送到了市拘留所,实施了7天的拘留。他们为什么要拘留我,现在我一直还不明白缘由,因为在我被拘留之前,中连派出所没有任何民警找我问过话,也没有对我做过任何问话笔录,我就这样无辜被他们拘留了7天。直到6月2日上午,拘留期满,我因伤痛难忍,马上前往冷水江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要我马上做个CT扫描检查,CT结果发现我左侧第二根肋骨已经骨折,引起肺部感染,身上有多处软组织挫伤,人民医院医生说:“你必须马上住院治疗,否则会有生命危险。而且你的骨折最少需要三个月才能完全愈合。”在住院之前我打电话将此情况向市公安领导朱学文书记反映了,就这样我住进了冷水江人民医院,共用了医疗9千多元。

        锦旗哥被拘留不见行政处罚书

    锦旗哥称,时至今日也不见拘留行政处罚书,希望上级有关执法部门、领导派人实地调查,依法追究中连派出所所长邓心亮和副所长李容的刑事责任!同时由其赔偿我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受害人一个清白和公道,以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尊严,维护公民的基本合法权利!

        局纪委曾调查

    对上述事件,昨日,记者在红网的回复中了解到该局纪委督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回复意见:1、中连派出所在办理曹新娥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和李永芝故意伤害治安案件过程中,其程序是合法的,符合办案规定。2、经调查,5月25日中连派出所对李永芝进行了口头传唤,并进行了询问,在询问过程中李永芝拒不承认打人的犯罪事实,民警依法办案并没有对其进行刑讯逼供等任何违法行为。经调阅2012年5月25日晚执法办案区监控录相,但监控系统无相关记录,经调查电脑公司技术人员查明系电脑资料硬盘更新发生故障,造成该系统无记录。

    经调查人民医院李永芝住院病历,其住院诊断为:(1)左侧第二前肋骨骨折,(2)多处软组织挫伤。并称,此前对其进行行政拘留,是按照治安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因为他的行为影响了正常交通工具的运行,才对他进行行政拘留7日。

    对李永芝行政拘留没有处罚书一说,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对此并不清楚,有待核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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