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企高管吕亚臣被开除党籍值得反思

时间:2021-08-27 17:16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面对党的生死存亡反腐败斗争,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西方资产阶级人权虚伪的两面性双重标准,用马克思主义的人权标准坚决捍卫党和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只有这样,权力腐败才能越反越少;只有这样,党纪国法权威才能得到法律保护,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红色江山才能
       吕亚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重婚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吕亚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大众网2021年8月26日)
     吕亚臣作为国企高管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是不知道党中央颁布的八项规定,不是不知道反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反腐败斗争将实施终身问责。但是,他就是要顶风作案,并与其他女性以夫妻之名非法同居,并涉嫌重婚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明目张胆违法犯罪,吕亚臣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无法容忍的,必须将其绳之以法,绝不姑息。
     面对党内这样的败类,我们党必须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尤其是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仅限于对其开除党籍和判处有期徒刑,而是要根据犯罪情节和贪污腐败货币金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法给予死刑的刑事犯罪处罚。只有大开杀戒,才能对违反党纪国法者形成巨大法律震慑作用;只有大开杀戒,才能让权力腐败者不寒而栗,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才能让反腐败斗争真正取得事半功倍之效。
     如果说权力腐败者不怕死,那是假的。只要大开杀戒,并限期投案自首,我们党内的败类就会浑身发抖,日夜不得安宁。他们究竟做了哪些违反党纪国法的事,他们自己心里完全清楚。我们的党纪国法只要做出明确规定,并依照党纪国法实施严厉打击,绝不心慈手软,腐败分子就会彻夜难眠,并积极主动投案自首。因为,他们不是不怕“坦白从宽,坑距从严”的八个大字,而是我们现行的国家法律过于宽松,腐败分子根本不怕判处有期徒刑,他们最怕判处其死刑。也就是说,对于权力腐败者的法律惩罚必须用贪污腐败犯罪金额确定法律惩罚力度。只有在刑法处罚条款方面做出具体的惩罚规定,违反党纪国法者就知道自己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刑事犯罪处罚。只有这样,法院法官才能抵挡得住来自各方面上级领导的压力;只有这样,上级领导不管权力有多大,他们都不敢利用手中权力干预司法判决,反腐败斗争才能取得决定性胜利。
     只要大开杀戒,法院的审判布告公之于众,就能在各级领导干部队伍中产生强烈反响,并对权力腐败者的家庭成员形成巨大威慑力,而不仅仅是对权力腐败者形成巨大威慑力。判处死刑之后,权力腐败者就再也无法通过不正当渠道给自己减刑了,就在法律层面再也没有橡皮筋了,法官再也无法徇私枉法了
     现在看来,权力腐败分子层出不穷的根源就在于我们现行的法律处罚太轻。贪污受贿几百万、上千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都判处不了死刑,肯定不会对违法犯罪者构成巨大法律震慑作用。所以,反腐败斗争的当务之急,是要与时俱进对现行刑法法律规定抓紧实施修订完善,才能使刑法成为行之有效的强大威慑力,不能让依法严惩不贷变成棉花糖轻轻放下,不能让权力腐败者不产生任何畏惧感。法律的震慑力,必须让权力腐败者吓得尿裤子,权力腐败者才能敬畏党纪国法权威,权力腐败者才能尽快收手和收敛,各级领导干部才能真正做到不敢腐、不想腐和不能腐。什么是依法保护人权?依法保护党和国家与人民利益不受侵害,就是依法保护人权。依法保护违法犯罪者不判死刑,那是歪理邪说,那是西方资产阶级虚伪的人权,绝不是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所需要的人权。
     面对党的生死存亡反腐败斗争,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西方资产阶级人权虚伪的两面性双重标准,用马克思主义的人权标准坚决捍卫党和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只有这样,权力腐败才能越反越少;只有这样,党纪国法权威才能得到法律保护,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红色江山才能永不变色,党员领导干部才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不叛党。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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