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空气质量倒数第一怎么办?

时间:2021-07-20 15:33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依法整治生态环境的工作质量究竟怎么样,不能由领导说了算,必须让人民群众说了算。正如人们所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也就是说,群众满意不满意,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唯一评价标准。只有让群众满意,才能经得起上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科学检测。生态环境保护
        据人民网2021年07月19日报道,生态环境部19日通报了6月和1-6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指出,6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6%,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1-6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3%,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1-6月,168个重点城市中,临汾、安阳和咸阳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拉萨、海口和黄山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20名)。
       在依法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些地方是下了不少真功夫,有些地方却是一直在做表面文章,各项工作十分浮夸。而且,突出表现在企业转型升级工作光说不干,缺乏真抓实干的改革创新精神。山西临汾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的排名为倒数第一。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评比中,临汾市为倒数第四。这说明,临汾市市委和政府的两个“一把手”没有严格按照中央制定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而且,没有强化党对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领导与监督工作。所以,缺乏拥有法治执行力的责任追究;所以,导致了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临汾市是山西和全国黄河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不管是地上还是地下,具有珍贵历史价值的文物很多,而且红色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历史文化悠久,生态环境保护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如果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就会给当地的旅游资源造成无法估量的巨大损失。众所周知,充分利用旅游资源,不断增强旅游资源市场竞争力,是实施无污染绿色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地方财政收入,提高人民福祉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科学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临汾市的党政一把手千万不可粗心大意,更不能不思进取,为了眼前利益损害长远利益。如果那样的话,就会让自己变成党和人民的历史罪人。
     其实,影响临汾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就是煤炭钢铁和焦化工企业。这些企业在临汾市的各级地方财税收入中举足轻重,但却不能为了眼前利益,根本不考虑企业超标排放严重,不仅造成了空气质量恶化,而且地下水资源受到了严重污染,这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问题。对于污染企业,必须勒令停止生产经营,依法限期整改,环境整治不达标,任何企业法人代表都不准让企业违法生产经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必须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在依法整治生态文明环境中,必须首先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规定,对党政机关充当企业违法排污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实施最严厉的责任追究,该判刑的必须依法公诉和开庭公开审理,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让违法排污企业法人代表和权力保护伞逍遥法外。不管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绝不允许党纪国法在临汾市变成中看不中用的“稻草人”。这既需要临汾市的市委书记和市长带头遵纪守法,并以实际行动积极带头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又需要对干部队伍提出严格要求,用党纪国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清单。只有把依法整治生态环境的责任分解到人,依法问责才能不空谈,责任追究才能拥有法治执行力,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才不会走过场,才能让党纪国法权威在整治临汾市的生态环境工作中发挥出应有的巨大威力。
       依法整治生态环境的工作质量究竟怎么样,不能由领导说了算,必须让人民群众说了算。正如人们所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也就是说,群众满意不满意,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唯一评价标准。只有让群众满意,才能经得起上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科学检测。生态环境保护,绝不允许欺上瞒下。对于欺上瞒下者,必须从重处罚,严厉打击,绝不心慈手软。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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