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减负”不是简单的做减法

时间:2019-07-02 12:10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王俊蓉 点击:
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既是对“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精神的有效延伸和具体落实,又是有针对性地专项重点解决顽固现实问题。这不仅会让深受其扰的基层干部迎来“减负”礼包,更是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大有裨益。
        今年4月,浙江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的“基层减负年”要求,研究出台《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意见》,提出大力精简文件简报,统筹压缩各类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与评比创建活动,严控管好乡镇(街道)、涉村(社区)职责事项、机构牌子、制度上墙和政务软件,严格监督确保取得实效五个方面共20条举措。(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19年06月18日)
今年初,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9年为“基层减负年”。各地对落实中央要求、切实为基层减负专门进行了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党中央的要求部署落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担当作为。
     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一直是机关运行的顽疾,也是困惑基层干部多年的心病。《通知》的下发为解决形式主义“顽疾”下了一剂“猛药”,是基层干部期盼已久的“及时雨”。针对目前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的问题,《通知》在这方面定了一些硬杠杠。一是层层大幅度精简文件和会议;二是明确中央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地方和部门也要按此从严掌握;三是提出地方各级、基层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四是强调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对防止层层开会作出规定;《通知》要求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问题,明确提出要强化结果导向,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搞“责任甩锅”,把问责作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状”。《通知》还要求对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集中清理,优化改进各种督查检查考核和调研活动,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基层减负不应止于发文件、写报告,以文件、会议落实减负要求,那样无异于以形式主义破除形式主义、以官僚主义破除官僚主义;如果基层减负只是抱着“一减了之”的态度,放松甚至取消对基层干部的管理与考核,这些长期困扰基层的负担有可能“外甥打灯笼——照旧”。
    “减负”不是简单的对压力、工作、责任做减法,而是让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抽出身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察民情”“听民意”“抓落实”上。考核考评要有尺度。督查考核要“脱虚向实”,多在厘清责任和边界上下功夫,减少不必要的工作负担,统计报表多且乱,数出多门,现在不少基层干部自嘲是“表哥”“表姐”,使基层干部从对数据、编材料、做图表、造典型等繁杂工作中解放出来,把重“痕”的重心转移到重“绩”上,把办公室里“稿来稿去”主义转移到“田间地头”去,以便更好地了解群众的需求,和群众拉近感情,回归基层服务群众的初心。调查研究要有质量。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切实改进调研作风,要综合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和蹲点调研等方法,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摸实情、听真话,善于了解真实情况和各种问题。坚持轻车简从,简化公务接待,不搞层层陪同,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管理监督要有温度。对基层干部不仅要“压担子”,更要“搭梯子”,努力营造“有为才有位”的干事氛围,大力表彰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先进典型和先锋模范,用制度机制鼓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注重把“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具体化,正确把握和对待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和错误,既要对表态多、调门高、因推诿不担当不作为等造成工作失误或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零容忍”,也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奋发有为,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既是对“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精神的有效延伸和具体落实,又是有针对性地专项重点解决顽固现实问题。这不仅会让深受其扰的基层干部迎来“减负”礼包,更是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大有裨益。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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