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温暖他人的灯”照亮他人温暖社会

时间:2017-11-20 14:51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隔山 点击:
“做温暖他人的灯”,照亮“不忘初心”路。面对残酷现实,陈冰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坚强和乐观。
    独臂刑警陈冰,在参加完党的十九大后,一回到重庆,就立刻投入到了向公安战线战友宣传十九大精神的工作中。他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11月18日中国网)
     陈冰何许人也?他是重庆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刑侦技术民警,2010年在侦破一起盗窃案中,不幸被万伏高压电击中,导致全右臂截肢、右腿股动脉、股静脉全部断裂造成永久功能障碍,经鉴定为三级伤残。他身残志坚,始终坚守刑侦一线,诠释了新时期的爱岗敬业和人生价值。被战友誉为当代公安战线的“保尔”。
     说到陈冰,让笔者想起他的一则日记:“青春激荡,希望自己做个有用的人,对社会有益的人,燃烧自己,散发一点光、一点热。”而陈冰数年来正如其日记所写,“做温暖他人的灯”,照亮着他人,温暖了社会。
    “做温暖他人的灯”,照亮“不忘初心”路。面对残酷现实,陈冰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坚强和乐观。即便是被安排到刑技室当一名专职内勤,其也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不仅对每个卷宗做到“一口清、一查准”,还不愿就此默默地当一名“坐堂先生”,遇有大要案都主动请缨到一线。这说明他爱警察这个职业,也爱自己的岗位。正所谓业精于勤,这正是尽职敬业的精神。他用行动告诉我们,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做社会有益的人,当从本职工作的一点一滴做起。笔者认为,他虽然身体残疾,却为他人撑起了一盏“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明灯。
     “做温暖他人的灯”,感性的价值观温暖社会。陈冰放弃在家休养,放弃单位给的护理费和津贴,坚持回到单位上班,拒绝了一切优待。在别人看来,这是多么“傻”的人,可是其正是有思想这一行动的先导,价值这一行为的标准,他才在自身残疾的情况下,依然善待自己,善待自然,善待他人,善待社会,用自身的一言一行,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了真善美、传播了正能量,成为大家的一面镜子,社会学习的榜样。而我们的社会正是有千千万万如他一样的榜样,才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变成了大家看得见、感受得到的鲜活样本,使这一核心价值观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笔者认为,陈冰之所以是一盏温暖他人的灯,不是说他干出了有多大的惊天动地的事业,而是在于他面对挫折的坚强、乐观以及身残志坚的精神,影响和鼓舞着更多的人,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我们的国家正是有无数的“温暖他人的灯”,才构筑起了让世界羡慕的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和中国力量。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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