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徐鹏航)抗生素过敏、花粉过敏、备孕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新冠病毒疫苗会产生哪些不良反应?近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就此回应:新冠病毒疫苗过敏的比例不高,“过敏体质”、备孕者均可以接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副主任安志杰说,目前新冠病毒疫苗成分里不含抗生素,因此抗生素过敏不作为接种禁忌。对一般的过敏,所谓的“过敏体质”,比如过敏性鼻炎、花粉过敏,因为和疫苗成分没有直接的关系,不是疫苗的接种禁忌。
安志杰表示,疫苗过敏的比例并不是很高,比较常见的有过敏性皮疹,且很快就可以恢复,而比较严重的过敏反应,比如过敏性休克,发生概率很低,在百万分之一以下。尽管如此,安志杰强调,接种疫苗后仍需按要求留观30分钟。“因为严重的过敏反应都是在接种完疫苗后15分钟左右发生,如果万一发生相对比较严重的过敏反应,接种点可以及时进行救治,避免发生其他的意外。” 针对备孕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说,基于对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备孕期男女双方都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果接种疫苗之后发现怀孕了,不需要采取特殊的医学措施,包括终止妊娠。“这也是一个国际共识。” 王华庆表示,不建议妊娠期妇女接种疫苗是从慎重的角度来考虑,目前还未监测到疫苗引起的孕妇或胎儿的异常情况,后期将做好监测加强工作。 (责任编辑:佚名) |
高层论坛 | 省部长论坛 | 理论探索 | 强国论坛 | 党政建设 | 政策研究 | 军事纵横 | 区域发展 | 风云人物 | 时事观察 | 小康中国 | 海峡两岸 | 艺术纵横 | 文明时代 | 本站专访 | 房地产风云 | 外商投资 | 企业风云 | 城市评论 | 新闻评论 | 经济评论 | 时政论坛 | 国际论坛 | 民生论坛 | 深度看点 | 财经论坛 | 教育留学 | 传统文化 | 科技探索 | 母婴保健 | 市县巡礼 | 时尚购物 | 评论电视 | 评论电台 | 民风民俗 | 国学儒风 | 妇女儿童 | 糖酒文化 | 航空航天 | 中评音乐 | IT数码 | 美食频道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云南 | 辽宁 | 黑龙江 | 湖南 | 安徽 | 山东 | 新疆 | 江苏 | 浙江 | 江西 | 湖北 | 广西 | 甘肃 | 山西省 | 内蒙 | 吉林 | 福建 | 贵州 | 广东 | 青海 | 西藏 | 四川 | 宁夏 | 海南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 陕西 | 亚太聚焦 | 非洲频道 | 欧洲频道 | 区块链 | 两会频道 | 澳洲频道 | 国际经济 | 美洲频道 | 财富领袖 | 新硬件时代 | 物联网 | 一带一路 | 粤港澳大湾区 | 雄安新区 | 人工智能 | 民政工会 | 运动竞技 | 晚霞溢彩 | 人社保障 | 科技工业 | 建设兵团 | 投资发展 | 脱贫攻坚 | 产业联盟 | 网络金融 | 智慧城市 | 实业发展 | 科技创新 | 国际交流 | 会议专题 | 特色小镇 | 互联网+ |
“过敏体质”、备孕者能否接种新冠疫苗?专家回应来了
时间:2021-04-07 10:56来源:新华网 作者:徐鹏航 点击:
次
抗生素过敏、花粉过敏、备孕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新冠病毒疫苗会产生哪些不良反应?近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就此回应:新冠病毒疫苗过敏的比例不高,“过敏体质”、备孕者均可以接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 上一篇:《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
- 下一篇:立法拟明确医师公共场所自愿施救不担责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 精彩文章
-
- 立法拟明确医师公共场所自愿施救不担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3日介绍,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医师法...
- “过敏体质”、备孕者能否接种新冠疫苗?专家
抗生素过敏、花粉过敏、备孕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新冠病毒疫苗会产生哪些不良反应...
-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日发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全文如下。...
- 武汉完成近990万人集中核酸检测
无症状感染者检出率仅0.303 /万。...
- 全球累计新冠确诊病例超500万例
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21日发布的新冠疫情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球累计确诊病例已经...
- 21日新增确诊病例4例 其中本土2例均在吉林
5月2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例,...
- 立法拟明确医师公共场所自愿施救不担责
- 中央文献网
- 中央编制办
- 国务院台办
- 中央统战部
- 中国长安网
- 中共中央党校
- 毛主席纪念堂
- 邓小平纪念馆
- 中国台湾网
- 中央档案馆
- 中央综治委
- 中国全国人大
- 中国全国政协
- 最高人民法院
- 全国最高检
- 解放日报网
- 中国外交部
- 中国国防部
- 中共青年团
- 国家发改委
- 中国教育部
- 中国科技部
- 中国工信部
- 中国国家民委
- 中国公安部
- 中国监察部
- 中国民政部
- 中国司法部
- 中国社保部
- 自然资源部
- 生态环境部
- 国家住建部
- 中国交通部
- 中国铁道部
- 中国水利部
- 农业农村部
- 中国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卫生健康委
- 国家司法部
- 国务院新闻办
- 乡村振兴局
- 国务院国资委
- 国家防腐局
- 中国人民网
- 中国新华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网网站
- 中国光明网
- 中国日报网
- 美国美联社
- 俄通社塔斯社
- 中国新闻网
- 中央联络部
- 旗 帜 网
- 中纪委监察部
- 京东商城网
评论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chinarevie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4011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2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chinarevie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4011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