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正风肃纪需从“刀刃向内”到“立行立改”的自我革命

时间:2025-03-03 12:37来源:中评网 作者:木木 点击:
当此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之际,党员干部更需以吕献案为镜鉴,既要在“打铁自身硬”中锤炼政治品格,更需在“容错纠错”中激发担当勇气。
         2025年2月5日,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献在节后首个工作日召开会议,高调强调“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抓严纪律作风守底线”。十天后,其主动投案的通报引发舆论震动。这场“台上严词反腐、台下违纪违法”的荒诞剧,既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的“两面性”本质,更以鲜活案例揭示了新时代正风肃纪必须坚持“刀刃向内”与“立行立改”的辩证统一。 
        纪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吕献案最讽刺之处在于,其曾在《检察日报》撰文强调“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决心清除害群之马”,而自己最终却沦为文中所指的“毒瘤”。这种言行悖离警示我们:纪律建设不能停留于制度文本的“纸面威慑”,而需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动基因”。丽水市检察院推行的廉情日志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细化为可量化、可追溯的动态管理,通过“主体责任清单化、过程留痕可视化、考核评价数据化”三重机制,实现了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对标”的转变。当制度刚性嵌入日常管理,方能打破“台上讲纪律、台下搞腐败”的怪圈。 
打铁还需自身硬。吕献作为“一把手”,其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破坏力远超普通干部。心理学中的“破窗效应”表明:若领导者自身不守规则,必然引发群体性效仿。反观丽水市检察院2016年首创的系统内巡察制度,通过“督任务、察责任、纠作风”的三维监督,曾发现某基层检察官因遗漏告知损害当事人权益的问题,并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这种“刀刃向内”的勇气,正是破解“灯下黑”的关键。领导干部唯有以“向我看齐”的底气立身,用“自我揭短”的勇气正己,才能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性传导机制。 
       持续完善纠错机制。吕献主动投案虽属被动,但客观上印证了监察体制改革的震慑力。更值得关注的是丽水检察系统推行的“一考两访”制度:通过季度闭卷考试强化理论武装,借助社区家庭走访延伸监督链条,构建起“八小时内+八小时外”的全周期监管体系。这种机制设计,将“有错就改”升级为“防错于未萌”。正如某青年干警在季考中获得满分后坦言:“考试压力倒逼我将政治学习内化为习惯”。当监督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预防”,从“被动整改”升级为“主动排雷”,方能真正实现“治未病”的治理效能。 
     “严管”与“厚爱”要有动态平衡。吕献案的警示并非否定干部试错空间,反而凸显科学容错机制的重要性。丽水市检察院在处理某故意伤害案承办检察官的过失时,既通过整改通知书明确错误性质,又给予其承诺改正的机会,体现了“惩戒为标、教育为本”的治理智慧。新时代正风肃纪,需建立“三类清单”:明确“坚决禁止”的底线清单,划定“容错免责”的正面清单,制定“整改提升”的负面清单。唯有将“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具象化为可操作的制度设计,才能避免干部在“怕犯错”中滋生“不作为”。 
       吕献案的戏剧性转折,恰似一面多棱镜:既照见了个别干部的信仰缺失,也折射出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威力,更映射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逻辑。从丽水市检察院“廉情日志”的动态监督,到“司法巡察”的政治体检;从“一考两访”的全方位监管,到整改通知书的即时纠偏,这些创新实践揭示出正风肃纪的深层规律——唯有将“严以律己”转化为制度创新的内生动力,让“立行立改”成为组织肌体的免疫反应,方能在“破”与“立”的辩证运动中,锻造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法铁军。 
       当此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之际,党员干部更需以吕献案为镜鉴,既要在“打铁自身硬”中锤炼政治品格,更需在“容错纠错”中激发担当勇气。唯有如此,方能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中,书写新时代自我革命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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