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工程”更易滋生腐败温床

时间:2018-03-13 14:06来源:中评网 作者:周朦颖 点击:
随着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几乎都与小额工程有关。因此,小额工程的保廉工作,应当引起我们的重点关注。
      近年来,随着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几乎都与小额工程有关。因此,小额工程的保廉工作,应当引起我们的重点关注。   
      一、 工程发包环节容易产生“寻租”空间,滋生腐败。小额工程由于其特殊性,它的点多、面广、项目较小,社会关注度较低,管理也相对薄弱。主要表现在:发包工程金额较小,为提高工作效率采用邀请招标时,受邀单位选择面较少也较为固定。其次,在招投标过程中,整个过程完全都在单位内部或系统内部运行,缺乏外部监督,而且往往参加决策的人员比较固定,容易成为寻租对象。如,四川查处的汉源永定桥水库主体工程C1标段串通投标案中,业主代表、汉源县副县长、永定桥水库管理局局长兰绍伟,先后从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收受贿赂58.5万元,为几家投标企业如何围标出谋划策;借牌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在业主的指示下,充当串标中介。面对2.9亿元工程的诱惑,项目业主、中介机构、投标企业和评标专家沆瀣一气,违法操作。
建议:当参与投标的单位较多时,随机抽取3-5家单位进行廉政征询;对参与过我局招标项目的单位一一备案记录,确认资质、信誉和口碑后,适当的添加进邀请招标单位序列。主要领导、监察局和项目主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开标程序合法,评标独立公正。积极探索不同的招投标方式,比如低于公开招投标资金额门槛的工程,可将多个项目合在一起,采取“捆绑式”招投标;对应急抢险工程,因无法事先预测,可改“项目招标”为“施工企业招标”等。
     二、工程管理方面的缺失,容易带来质量、廉政及安全隐患。公路小额工程项目普遍存在管理人员紧张、管理制度缺乏和运作机制缺失等问题,容易造成质量监控、计量支付、设计变更、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管理随意性相对较大,带来质量、廉政及安全隐患。比如,原三峡水务巫溪排水有限公司经理万信高总共收受贿赂款98.8万元和价值50余万元的房屋一套。在上班期间利用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活动进行招投标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通过设计变更提高了工程造价,降低了技术标准等,使得相关主体可以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建议:要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一项工程自启动时,必须对外公布参与项目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尤其是注册执业人员姓名。一方面实现注册执业人员与单位绑定,避免执业人员出卖资质、私自为多家单位承揽项目乱签字等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确保关键人员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负终身责任。
    三、工程廉政监督难到位。公路小额工程处于“难以监督、无法监督、不愿监督”的尴尬境地,即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外部监督力不从心,内部监督苍白乏力,自我监督效果甚微。主要表现在:一是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偏重于宏观指导和程序审核,很难针对项目繁多、分布广泛的公路小额零星工程实行有效监管。二是当地纪委、检察部门受制于人力和行业隔阂,往往是在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后才予介入。三是相当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因工程、财会等专业知识缺乏,使监督的有效性受到限制。四是一些领导干部由于种种原因,反感监督,逃避监督,甚至拒绝监督,自觉不自觉地走向违法违纪道路。如,今年被查处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在他先后担任天津市副市长、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天津陆军预备役高炮师第一政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849万余元。
建议: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做到经常教育,时刻提醒,防止“温水效应”,加强项目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运作的流程、界定各管理层之间的责权关系、约束管理人员行为,建立专门的小额工程监督小组,不定期对工程的合同执行情况、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工程项目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加强群众监督,将政务公开做事做好,打造阳光工程。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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