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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应“洁身自好”,切莫充当霸权“保护伞”

时间:2018-10-17  来源:评论网  作者:未知  点击:0
据湖南省委通报,下塞湖矮围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除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履职不力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少数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失职渎职,为夏某违法行为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 “夏老四”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何以持续十余年之久?笔者认为,党员干部
     出人意料的是,作为漉湖一霸的“夏老四”竟然在2007年、2008年和2012年先后当选沅江市、益阳市乃至湖南省人大代表,还于2010年获评湖南省劳动模范。益阳市、沅江市多名领导干部亦与其关系匪浅。(中国纪检监察报 10月15日)
    据湖南省委通报,下塞湖矮围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除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履职不力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少数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失职渎职,为夏某违法行为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
“夏老四”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何以持续十余年之久?笔者认为,党员干部为其提供便利,甘于被居心叵测者“围猎”,官商勾结,充当其“保护伞”,对其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使夏某的非法矮围愈发“固若金汤”。
    “夏老四”之所以在漉湖为所欲为,是因为领导借给他的“豹子胆”,有了领导做“靠山”,当然“天不怕地不怕”。笔者认为,党员干部是群众的“发言人”,也应是群众的“靠山”,公权姓公,不姓私,切勿以权谋私,只有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除去社会渣滓,才能正社会风气。若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履职尽责,只想当“太平官”“糊涂官”,必然被群众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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