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KTV,就别谈什么“教学创新”
KTV就是一个纯粹娱乐性场所,往来之人都是“找乐子”,鼓噪环境氛围和教学要求格格不入。到场学生对老师的做法,肯定见仁见智,更不乏“听之藐藐者”——那名老师接受媒体采访就说到:“对于个别不太积极的同学,两次点名提醒后必须罚唱歌,课堂气氛一下子活跃了起来。”这句话的信息量就有几层:其一,不太买账的同学大有人在;其二,惩罚式教学依然大有市场;其三,学生还存有不自信的心理,一听要唱歌当惩罚就“正襟危坐”起来。结合来看,这种“教学创新”,效果真是让人堪忧。
从实践教育的语境来看,有组织的带领学生下市场,多接触社会,这的确有利于增长学生们的见识。这显然也是那位老师的初衷。目标没错,但路径出现偏离,很可能殊途不同归。KTV包厢作为封闭式场所,不具备任何开放的知识传授条件。如果把它称之为社会的话,乱音入耳、觥筹交错、灯光闪烁,这些KTV标志性的场景符号,就只能把它归结于泛娱乐化的独立空间,在此冠以“教学创新”的传道授业解惑,恐怕真有些“对人弹琴”。
再则,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里的明文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当时到场的有50多名学生,是不是都过了十八岁,也是需要释疑的。老师置于KTV包厢中,手握麦克风是她唯一的优势——环绕声立体音响使得“老师一吼,全体都有”,但善于设疑的课堂心理环境,怕是没有片瓦无存;巧于解惑的教学思维铺展,也是无从谈及,有的只是环境的错乱、愿景的虚构,以及原本可以不必的消费。要真给学生授人以渔,还请回避KTV,毕竟,广阔天地,大有作为。(谢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