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缘何屡禁不止?
时间:2018-11-23 来源:评论网 作者:江艳兵 点击:0
原因或许是多方面的,但追根溯源,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使然。体现在地方环境执法中,要么睁只眼闭只眼,要么视若无睹,置若罔闻,要么走走过场、做做样子,应付了事,要么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选择性执法,要么蜻蜓点水,浅尝辄止。
近日,据报道,福建泉州湾河口湿地保护区自去年以来被非法围垦700多亩,围堰长达2公里多,地貌遭到较大破坏。一年多来,当地群众不断向有关部门举报,7个相关职能部门执法10余次,出动执法力量近千人次,未能有效制止非法围垦行为。(新华社11月20日)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公众震惊。毋庸置疑,此次事件绝非个例。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渭河非法围垦事件、祁连山生态破坏事件……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其性质如出一辙,直到在中央高层的重视下才得以解决。此类事件频发,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和党员干部对国家大力实施生态文明战略认识严重不足,对辖区环境违法问题听之任之,重视不够,办法不多,监管不力。
对此,人们不禁要问:环境违法缘何屡禁不止?
梳理此次事件的来龙去脉,不难发现,此类环境违法屡禁不止的共性原因不外乎几点。
一是利益驱使。“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不法商人利欲熏心,唯利是图,见利忘义,践踏法律,肆意破坏生态环境以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似乎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地方发展经济的迫切需求,得到某些人的默许。二是监管不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执法不严,不敢动真碰硬,常常“雷声大,雨点小”。执法失之于软,没有触及要害,如同“隔靴搔痒”,未能直抵“病灶”,祛除“顽疾”。三是机制不顺。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条块分割,执法力量分散,统筹协作不够,致使推诿扯皮。四是干部失职。面对环境违法,执法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存在畏难、观望情绪,缺乏担当,不愿、不敢作为。一些干部贪赃枉法,腐化变质,沆瀣一气,与环境违法者形成利益捆绑关系。
原因或许是多方面的,但追根溯源,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使然。体现在地方环境执法中,要么睁只眼闭只眼,要么视若无睹,置若罔闻,要么走走过场、做做样子,应付了事,要么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选择性执法,要么蜻蜓点水,浅尝辄止。
据了解,在福建省纪监委督办下,当地两级纪监委严肃查处了这起非法围垦案件,10名党员干部被问责。被破坏的湿地保护区正在有序恢复中。事件似乎暂告一段落,但由此获得的警示值得深思。
窃以为,事件虽然平息,但不能简单问责了事,要以此次事件为契机,举一反三,着力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善于负责,绝不能懒政不作为,必须“在其位谋其事,行其权负其责”,否则,何异于尸位素餐?!
追责只是手段,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才是目的,才是治本之道。
笔者认为,要真正杜绝环境违法,一是要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让广大干部和社会公众都知晓《环保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要提高环保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要让干部系统学习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以致用,切实做到依法监管,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三是要建立健全相关执法机制,常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形成合力。特别是要从法律上赋予环保执法机构更多更大的强制权力和手段,以对环境违法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