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源截流”预防“微腐败”
时间:2018-11-23 来源:评论网 作者:何为 点击:0
杜绝“微腐败”要从监督和自我监督上“截流”。将监督和自我监督的力量下沉一线、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措施靠前一步,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方式挖深一层,让“重拳治理微腐败”理念深入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党员干部自觉做“微腐败”的抵制者,人民群众自觉做“微腐败”的监督者。
群众身边是否存在“微腐败”是群众判断党员干部政绩的“晴雨表”。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微腐败”是一种公权私用的行为,它伤害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和感情。
“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很多,体现在“小”,诸如拿群众一包烟、喝群众一瓶酒、收受群众的土特产;体现在“多”,诸如“阎王好见、小鬼难缠”,“雁过拔毛、兽走留皮”式的腐败;体现在“微”,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 常,甚至临到自己办事时为图“方便”也会行使这种“微腐败”。
杜绝“微腐败”要从抓细抓小上“堵源”。“微腐败”的关键在盯紧“神经末梢”,把“微权力”的监督作为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途径,采取从基础抓细、从基层抓小工作模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工作思路,打造“监督全覆盖、执纪无空隙”的基层政治生态。
杜绝“微腐败”要从监督和自我监督上“截流”。将监督和自我监督的力量下沉一线、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措施靠前一步,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方式挖深一层,让“重拳治理微腐败”理念深入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党员干部自觉做“微腐败”的抵制者,人民群众自觉做“微腐败”的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