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长江流域船舶污染防治
提案人:致公党中央
内容摘要:
航运由于其运行成本低、载运量大、耗能低,在长江流域的经济发展中一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长江航运业迅速发展,通航里程已达2800公里水污染防治法,货运量占全国内河运量的80%。据长江海事局统计,1998—2007年的20年间噪声污染防治法,长江海事局辖区内共发生重大船舶污染事故25起中国评论网,直排入江的污染物2882吨。
提案建议:
一、出台长江流域船舶污染防治法规和配套政策。修订1983年开始实施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排放标准,对承载化工、油料等易污染货物的船舶实行许可证制度,并强制实行统一标识。
二、加大对长江航运防污治污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采取开征船舶污染防治税实验室污染与防治,建立船舶污染治理基金等方式,统筹解决长江船舶污染治理的资金问题。
三、针对船舶污染点多、线长、面广,又具有流动性的特点,加强长江沿线各省市的合作,逐步建立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船舶污染防治体制和内河船舶污染应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