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检察长、公安局长被“一锅烩”,“两个责任”哪去了?

时间:2015-12-02 17:09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张新峰 点击:
对于一个地方来讲,政府市长、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他们对于一个地方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按理说,这些“大人物”应该恪守纪律规矩、全面尽忠职守才对,但在临湘,政府市长、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这几个显赫的“大人物”却被省纪委
       2015年9月至10月,针对临湘市相继发生的3名市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湖南省纪委、岳阳市纪委分别对临湘市委书记黄俊钧同志和临湘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杨林彬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立案审查。市委书记被调离现工作岗位,给予纪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凤凰资讯11月30日)
       对于一个地方来讲,政府市长、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他们对于一个地方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按理说,这些“大人物”应该恪守纪律规矩、全面尽忠职守才对,但在临湘,政府市长、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这几个显赫的“大人物”却被省纪委“一锅烩”了。其中,市长龚卫国还是因为涉嫌吸毒被立案调查。不得不令人拍案惊奇!
        熟悉党委工作基本情况的应该知道,党委书记是一个地方干部队伍的“班长”,纪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那么我们不得不问,临湘的“班长”和纪委书记是否早就知道存在问题?为什么不敢及时监督提醒?是不好意思?还是不想提醒?面对这样的局面,“班长”和纪委书记是否会感到羞愧?
       有权就有责。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修订和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管党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实现了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与此同时,对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但是就是有个别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负责人把刺耳的“警报声”当成了“耳旁风”。面对所在地方领导干部和班子中存在的种种违规违纪问题,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十分突出。很多人抱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姑息纵容态度,置之不理,甚至还有的认为,只要自己没有问题就行。不仅辜负了组织和人民的信任,最后连自己也都“搭”上了政治前途。
其实,仔细分析来看,干部队伍很多问题的出现根源就在于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不严导致的。一些领域发生“坍塌性腐败”,表现的更为明显。
      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能只在“纸上写写、嘴上说说,墙上挂挂”,而是要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是可为可不为,而是必须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仅要抓,还要真抓,对自己的亲属和下属不仅要管,还要管好,那只经常闭着的眼一定要睁开,不仅要睁开还要睁的更大。否则就要受到党规党纪乃至“丢位”处理。落实责任既不能犹豫,也没有讨价还价余地,那种只要自己没事就可以“稳坐钓鱼台”的思想,可以休矣。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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