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起”传统美德,“共创”和谐三溪

时间:2018-09-29 10:14来源:中评网 作者:李文基 点击:
回顾历史,有些时候不敢“扶起”的行为让人寒心。2011年10月13日下午5点30分,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辆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女童身上再次开了过去,七分钟内在女童
     2018年9月26日晚8点左右,三溪镇三河社区秸秆禁烧巡逻队在新兴街与文化街路口,发现一摔伤老年妇女,第一时间与派出所联系,查明伤者身份,同时经当地卫生院医生检查无碍,联系伤者家属,将老人送回家。
    回顾历史,有些时候不敢“扶起”的行为让人寒心。2011年10月13日下午5点30分,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辆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女童身上再次开了过去,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只有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由此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一周年的日子,其中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我们不难发现,民法为好人撑腰,鼓励大家见义勇为,好心人不再流血又流泪!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突发状况,一旦倒地不起,大家面临三种选择,一是等待公力救援,这种救援很难做到非常及时;二是亲友来救助,但很多时候也无法第一时间联系到亲友;三是发生意外后身边的人能够进行帮助。从国外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情况看,也都有类似的‘好人法’,旨在鼓励见义勇为。民法典中该规定的目的在于鼓励见义勇为,保护热心救助人,免除其后顾之忧,倡导和培育乐于助人的良好道德风尚,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为一名公仆,我们更应该时刻将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牢记在心,身体力行。作为一名普通群众,我们需要弘扬正能量,在“扶起”面前不要有太多后顾之忧,因为民法典始终为我们保驾护航。作为政府机关,要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社会和时代风尚,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扬各界见义勇为人士,与此同时完善各类法规,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见义勇为人士提供“保护伞”。
“扶起”传统美德,“共创”和谐三溪,我们正在路上。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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