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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绿色”成为“十三五”发展主色调

时间:2015-12-08 14:29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张新峰 点击: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不仅是对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全面深化,更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责任担当。“十三五”是承上启下、十分关键的五年,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期,又要为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不仅是对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全面深化,更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责任担当。“十三五”是承上启下、十分关键的五年,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期,又要为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因此更需要我们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让“绿色”成为“十三五”发展主色调。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要实现绿色发展,必须用科学的干部考核制度作为航标。发展仍然是我们的第一要务,“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各级领导干部是推动发展的执行者,是否能实现绿色发展,关键看各级领导干部怎么干。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精神,真正确立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在考核评价中的关键位置,探索完善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制度,不再以GDP“论英雄”。同时,要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追究惩戒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期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评估论证和问责制度,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胡干”、“蛮干”、“瞎干”付出代价,形成震慑。真正发挥好考核评价制度的“指挥棒”作用,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彻底转变观念,全面准确把握绿色发展的内涵和要求,切实将绿色发展理念变成自觉行动。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要实现绿色发展,必须用健全的法治体系作为保障。严格落实以新《环保法》为核心的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始终坚持发挥法律的“准绳”作用,让法治成为保障绿色发展的“杀手锏”。同时,要尽快把改革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科学经验和有效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及时清理与绿色发展相冲突或不利于绿色发展的法规制度,全面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断健全保障绿色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还要注重不断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准体系,提高产业准入的环保标准。用健全的绿色发展法规制度体系保障发展实践始终处于“绿色”轨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党的政策是党的生命。”要实现绿色发展,必须用完善的政策作为支撑。做好促进绿色发展的“顶层设计”,及时规范出台“一揽子”促进绿色发展的政策“组合拳”,让完善的政策措施成为推动发展的“活力源”。首先,要完善产业政策,加强绿色发展生产布局,全面淘汰落后产能。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其次,要完善财政政策,建立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完善税收和金融政策,实施绿色环保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推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第三,要进一步优化绿色发展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并要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出台一系列务实管用的促进绿色发展政策,为实现绿色发展提供全天候“呵护”。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是描绘美丽中国宏伟蓝图的重要“一笔”,也是保证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关键“一招”。历史和实践证明:只有绿色发展才是真正高质量的发展。我们相信,“绿色”必将成为美丽中国的“主色调”。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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