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以“零容忍”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时间:2016-07-10 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侯雪钉 点击:0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贵州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四种形态”工作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贵州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四种形态”工作。(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
首先要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核心在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从纪律的底线退守到法律的底线,防止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算总账”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不能仅靠惩处少数问题干部来代替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这将使多数党员处在“脱管”状态,让管党治党退到法律底线。运用“四种形态”,就要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体现严管厚爱。
其次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贵州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严格奖惩。作为重点工作,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对于那些无视纪律要求,继续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律严查重处。
最后要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从严治党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真正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减少腐败存量,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