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山体滑坡到底水有多深?

时间:2015-12-21 15:20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钟烁明 点击:
天津大爆炸事故的创伤刚刚抚平,深圳一处山体又发生大滑坡。无辜的生命和财产瞬间化作虚无,悲伤和痛心已无济于事。真正值得人们反思的是,这样的人间悲剧为何屡屡上演?深圳的山体滑坡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

      12月20日11时40分许,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园发生山体滑坡,附近西气东输管道发生爆炸。深圳市应急办主任杨峰20日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滑坡造成59人失联(其中男性36名,女性23名)、33栋建筑被毁。现场塌方面积10多万平方米。(12月21日《新京报》)
     天津大爆炸事故的创伤刚刚抚平,深圳一处山体又发生大滑坡。无辜的生命和财产瞬间化作虚无,悲伤和痛心已无济于事。真正值得人们反思的是,这样的人间悲剧为何屡屡上演?深圳的山体滑坡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
     据悉,事故发生地原来是一个老采石场,后作为余泥渣土受纳场使用。这个“与山脚居民及工业园区,直线距离仅百余米”的采石场,在2007年的环评报告中就被描述为无序开采、弃土任意堆放,改为受纳场时接受过相关的测算和评估没有?如果一切合理合法,为何又无人监管?如果非法,又何以长期存在并使用?更为纳闷的是,事故发生后城市建设局曾于今年1月29日受理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月13日的审批前公示,3月11日的批复公告详情已经显示“不存在”。这纯属巧合还是此地无银?
     其二,如果这确实是一个合法的受纳场,按照一般情况,想必应当有一个管理的部门。很明显,造成受纳场崩塌的原因不是余泥渣土少,而是承受不了余泥渣土不断倾倒、越堆越高。既然如此,并非一朝一夕的原因,为何管理部门没有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如果有所发现,为何又没有必要的预警防范措施?是否存在为官不为、失职渎职?
     其三,“今年7月份,城管检查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相关文件,发现施工图纸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单位不一致,目前已要求加快修改并完善统一;9月份,由于红坳村后复土点申请复土期限已到,已停止受土,严禁违法乱倒土”,而且“去年10月红坳村村民曾反映过泥土车偷倒渣土问题”。加快完善设计难道只是修改一个纸上的数据,该不该有一揽子配套的实际举措?村民的举报为何无疾而终?偷倒余泥渣土、“每趟车会被收取250元的费用”到底跟崩塌有没有联系?
    事故的发生已然定格,而诸多的疑问却并未休止。痛定思痛,尽管深挖细查、严惩相关责任人必不可少,但作为管理者,真正应当做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务实工作,不断吸取教训来矫正工作方向和方法,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为民谋利、为民用权应当永远挺立在人民公仆的心中。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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