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一则乡镇干部打人的帖文近日引发网友关注。网帖称:湖北省黄梅县一乡镇干部一家因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伙同家属打伤村民,伤者头部多处受伤。黄梅县宣传部门透露,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2月22日《京华时报》)
目前,虽然当地派出所已介入此事件调查,但从发帖人、派出所、县宣传部、镇政府的反映、通报、回复的内容看,对该事件的描述还存在一定的差异。让笔者感觉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这其中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在这些真相中,恐怕最值得弄清楚的是。作为镇干部的王学义到底在不在现场?此间又干了些什么?
不同的官方版本说明什么?从派出所发布的案情公告显示,2月13日晚,在王家四兄弟与冯家父子因屋基一事发生争执时,王学义架住了冯志雄。事实上,派出所公布的情况与发帖人的描述是比较吻合的。可县宣传部一名负责人所证实的“王学义没有参与打架,还多次进行调解。”却是相反的一个版本,而镇政府“这个宅基地与王学义没有关系,王学义本人也没有与冯国忠有纠纷。”的回应,更是撇清了这层关系。
如此一来,那么问题就来了,发帖人、派出所、县宣传部、镇政府,谁说的才是真相呢?既然宅基地纠纷这事与作为镇干部的王学义没有关系,那王学义到现场是出于兄弟私人感情,还是出于自己的“协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职责所在?如果是后者,那笔者不得不质疑,明知是自己的兄弟与村民纠纷,其为何不另派别人而回避?
即便按照县宣传部一负责人的说法,作为镇干部的王学义没有参与打架而是参与调解,那不得不问,其为何架住当时身体力量处于弱势的伤者,而不是架住身体条件处于优势的自家三个兄弟。特别是在自己兄弟王学强用一把板锹连拍带砍伤者头部,直至板锹的锹柄被打断,伤者不省人事时,王学义又有何作为?其调解的成效在哪里?如果王学义当时是以调解的身份出现的,那在其面前还发生如此血腥的事件,其行为是否又是无能和失职的表现?
倘若再按照镇政府的说法,并未说明当时作为镇干部的王学义在现场是为了履职尽责的需要,而只是强调其与伤者没有纠纷。既然又不是工作所需,也没有与伤者有直接纠纷,那王学义在纠纷殴打现场是意欲何为?难怪目击证人及周边老百姓都不愿作证,这恐怕稍有头脑的人都会明白其中的奥秘。依笔者看,这就是该事件的真相所在。
作为当地相关部门在回应该事件时,是否真正遵循了一切以事实为真相的原则,难道没有从最近的“天价鱼事件”先后完全不同的调查结果中,有所反思呢?笔者想说的是,别用不是真相的“真相”来误导公众,戏弄法纪,那样只会是适得其反,自伤自身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