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网约车细则何妨多听意见细论证
仔细研究发现,两地细则的核心要点有几个:数量控制、价格管制、限制车型、定位高端。数量控制,在出租车改革中算是过渡期的保留政策,源于部分地方出租车经营权收费逐步取消和地方部门市场管理的需要。但随着经营权免费,数量控制必然要让位于市场调节,再强调数量控制不合时宜。以兰州为例,硬要将上万辆网约车压缩到3000辆以内,显然没有充分考虑当地就业的实际情况,理应留出调整空间。价格管制是新政中认可的手段,但要求是“确有必要”。如硬性要求网约车价格高于出租车,不但不合理还有滥用行政手段之嫌。此外,两地限制车型、定位高端等举措之所以饱受诟病,也是因为给网约车增加了不少显失公平的限制性要求,让细则显得细琐而小气。
不可否认,两地的细则都是为解决当地出租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约束网约车、优惠出租车也有现实的需要。但是,舆论对两地细则有质疑之声,症结在于没有或较少从地方细则中体现新政那样的兼容并蓄。新政对网约车既严格要求又网开一面,既直面问题又稳扎稳打,既明确现时可行又申明改革方向,实际上是为改革留出了巨大空间。而两地细则却没有留下这么多“兼容的接口”,只让人看到了更多的限制和禁止。
既然是落实中央精神,地方细则必须直面一个问题:到底是以网约车的运营模式为范本,对传统出租车行业进行扁平化的改革,以降低其运营成本、激发其活力,赢得新的生存空间?还是用管理传统出租车的办法来管制网约车,让网约车滋生传统出租车一样的恶疾,从而“坐实”网约车的问题丛生、社会不宜?在此基础上,细则还要做三个选择:从改革出租车还是从限制网约车入手化解两者冲突?是加强管制还是向互联网让渡未来城市交通的调度权?是放任网约车平台逐利、自生自灭,还是积极探索依托平台发展未来交通?把这些问题和选择在细则中有所交代,并不会影响即期地方管理举措的落实,反而可以起到沟通的作用,更有利于稳定各方对于当地出租车改革的预期。 地方就网约车新政出台细则,还需要投入更多时间,进行更多的调查研究,倾听各方的意见,预留更多“兼容性接口”。(杨绍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