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装睡”,纪律岂不成摆设
时间:2017-08-07 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彭宇 点击:0
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纪律的生命也不例外,更在于执行。纪检组长作为纪律执行者,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不能严格执行纪律问责,这岂不是失职失责,与渎职何异?因此其受到查处是咎由自取。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通报了市公安局原纪检组长、党委委员王统跃违纪典型案件。据通报,2009年10月至2015年3月,王统跃任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长、党委委员期间,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市公安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及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方面失职失责,未能及时发现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市公安系统多名领导干部因腐败问题被查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8月7日澎湃网)
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纪律的生命也不例外,更在于执行。纪检组长作为纪律执行者,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不能严格执行纪律问责,这岂不是失职失责,与渎职何异?因此其受到查处是咎由自取。
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典型案例看,有相当部分都是源于监督缺位,执纪乏力,问责无力,致使一些违纪违规问题没能得到及时发现,一些违纪违规行为没能得到及时纠正,而一些违纪违规人员也没能受到问责处理,导致一些违纪违规苗头没能被扼杀在萌芽状态。由此来看,监督执纪这一职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执行制度最终靠人。有了制度要见诸行动,以“钉钉子”的精神咬住不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而作为纪检干部必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其职能定位就是要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如果执纪者在监督岗位上,事事都怕得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了事藏着、捂着、闷着,或者“装睡”,对违纪现象装作没看见。其又怎样体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又如何去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位?可以说不仅是对违纪行为的故意放纵,也是对违纪者的伤害,甚至让一些轻微的违纪者一步步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纪检干部面对问题“装睡”,在执纪上“手软”,在问责上“抹稀泥”,其实也是一种不讲规矩,不守纪律的表现,从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对党、对组织的不忠诚。按照监督者也要受监督,监督者失职渎职也必须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落实党要管党的主体责任,更要落实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因此,作为纪检干部,特别是纪检负责人,决不能当旁观者,既要以身作则、带头遵规守纪,又要敢于履职担当、敢于同违纪行为斗争。真正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小错提醒、警钟长鸣,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广大党员时刻感觉到纪律的约束,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要求自己,让纪律的力量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