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纪律教育 坚定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时间:2024-05-31 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记者:何欣荣、仇逸 点击:0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抓住契机,原原本本学纪。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前提。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坚持逐章逐条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方能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准确把握,融会贯通知纪。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准确把握党的“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坚持融会贯通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与学习党的纪律规矩紧密结合起来,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匡定边界,内化于心明纪。《条例》明晰了从严治党的边界,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最新标准和遵循。要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违反了有什么危害、会受什么惩罚,只有全面准确知晓并掌握纪律的边界,从内心尊崇纪律、敬畏纪律,才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践行初心,外化于行守纪。广大党员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要守在小处,守住要害,守一辈子,克己慎独,从细节做起,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