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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源头治理提高文书质量

时间:2018-05-22  来源:评论网  作者:云君  点击: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法治中国建设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人民法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裁判是审判实践的重要环节,而裁判文书作为审判活动的重要载体,理应直接展示司法过程,体现公平正义的司法成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法治中国建设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人民法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裁判是审判实践的重要环节,而裁判文书作为审判活动的重要载体,理应直接展示司法过程,体现公平正义的司法成果。随着司法改革司法公开的进行,裁判文书的公开体现了司法改革的方向和法院阳光执法的决心,然而在公开的少部分裁判文书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部分裁判文书出现的低级错误与承办法官的责任心有关,其他一些出现的如说理不充分等的问题可能与法院人少案多的办案压力或者法官的对裁判文书写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能力不强等等有关。裁判文书是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定纷止争的最终结果,本身兼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双重载体,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开生效的裁判文书,便于群众查阅、浏览,保障人民群众对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根本上让人民群众感觉法院审判的公正,让看得见的公平正义给人民群众以信心,用公开建立公众对法律和正义的信仰,能更进一步促进司法的民主。
     公开裁判文书,一方面倒逼专业、推进廉洁,另一方面,也是公开监督、促进公平正义。一份高质量规范的裁判文书,能够反映司法审判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实现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想起最近的热播剧《阳光下的法庭》中提到的:“法官,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机器,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法律的诠释者。在当事人看来,他有温度,法律就有温度;他有深情,法律就有深情;他有正义之心,法律就有正义的灵魂。”裁判文书是法官司法过程的过程展现和最终成果,从裁判文书中基本上可以看出法官的法学素养和司法能力,甚至可以看出其背后的价值判断、职业追求,法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制作裁判文书的认识,注意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同时借助文书智能纠错软件、开展案件评查、规范文书上网流程等工作等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高质量的裁判文书,除了不应出现错别字、用错标点符号或者语法等低级错误外,还应该重视裁判文书说理,将说理贯穿于裁判文书的始终,论证缜密、认定事实准确且使用法律恰当,注重法理与清理的结合,个案裁判应兼顾社会生活对实质合理性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而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才能让法官承办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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