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核查而生的个人事项填报制度

时间:2017-05-04 12:28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马路 点击:
党组织和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需要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维系,要求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事项是党与群众真诚交流的必要动作,所以,这扇为领导干部打开的“阳光天窗”意义不只在于核查信息,它洒下的温暖光辉已经是当前时代各项事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成长因素。
  
目前,全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已基本完成。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颁布实施后,省委高度重视,将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我省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上下联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5月2日《四川在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现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已经成为一年一度的规定动作,各级领导干部已经从“不明就里”转变为“理所应当”,发自内心接受组织对自身详细情况的审查,这证明了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上完成了一次锤炼,在意识上进一步深入明确了人民公仆的职责。
个人事项集中填报工作是领导干部对自身的必要审视。向党组织如实报告自身情况,客观上强化了自身防腐拒变思想防线,有利于领导干部对“八小时外”生活行为形成第一时间反省机制,有利于提醒领导干部“不敢写的不敢干”。以此把当权者、执政者、服务者的生活置于透明中,是对“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最好的注脚。
个人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对党组织而言,显著提高了对领导干部的了解,在选人用人上增强了对大局的把握。知人善任重在知人,若对重点岗位的干部失去了解把握,事实上是对干部和群众的双重失职,将重权置于黑暗中,只寄希望于行使职权的干部保持公心乃是幼稚,党组织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上不应只是行使控制和处理干部的职能,而应如家长般,时刻关心爱护子女,为他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通过个人事项填报,群众面对的不再只是一副刻板的面具,群众了解了干部,对干部个人形象有了初步判断,拉近了与领导干部的距离,建立了初步的安全感和信任感,打好了双方交流的根基,有助于推动各项工作的积极落实。
党组织和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需要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维系,要求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事项是党与群众真诚交流的必要动作,所以,这扇为领导干部打开的“阳光天窗”意义不只在于核查信息,它洒下的温暖光辉已经是当前时代各项事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成长因素。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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