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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经济 基层治理的“催化剂”

时间:2022-05-22  来源:评论网  作者:段官敬  点击:0
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是基层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工作的落脚点。“发挥组织优势,注重内培与外引,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三举措,推动基层有效治理,提升农村发展综合实力,夯实脱贫攻坚成效。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有着悠久的历史、光荣的传统,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重视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如何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和基层有效治理,办好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是关键。
     发挥组织优势,促进抱团发展。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办好合作社,发挥组织优势至关重要。引导农村党支部及合作社主动参与村级合作经济,大力推行村社合一,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经济发展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书记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各方面共同推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针对薄弱村缺人才、缺资金、位置偏远、发展基础较差等实际情况,注重发挥县、乡两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打破村域、镇域乃至县域界限,鼓励薄弱村抱团取暖、协力发展,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水平,把组织活力转化为社会治理活力。
    注重内培外引,补齐弱项短板。领办合作社,人才是关键、技术是支撑。加强内部培育,从农村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等优秀人群中,大胆选用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加入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有效动员群众,增强上下一心、群策群力抓合作经济发展的决心。通过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积极吸引外部资金、人员、技术注入到合作经济产业发展中来,吸收外部先进经验、管理手段、经营模式等,补齐弱项短板,不断将外部优势转化为自身发展优势,从而提高薄弱村自我发展的能力。
加强规范管理,保障村级民主。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及时对“空壳社”进行清理。对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通过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指导其对照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社。合作社根据自身业务需要配备财会人员,明确财会人员工作岗位的职责、权限,会计与出纳互不兼任。建立健全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理事,依规办事。发挥村集体及村民的主体作用,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程序为民谋事、为民办事,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通过规范管理合作社,构建科学有效、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从而实现基层治理的常态长效。
     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是基层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工作的落脚点。“发挥组织优势,注重内培与外引,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三举措,推动基层有效治理,提升农村发展综合实力,夯实脱贫攻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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