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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套路贷虚假诉讼的阴谋得逞

时间:2022-05-30  来源:评论网  作者:王瑶 刘利华  点击:0
作为遵纪守法的公民,马逍飞能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人民法院反映民间借贷中存在的非法套路贷虚假诉讼,实在是难能可贵。
      作为遵纪守法的公民,马逍飞能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人民法院反映民间借贷中存在的非法套路贷虚假诉讼,实在是难能可贵。
       然而,令人寒心的是,一个普通百姓能够看清楚的套路贷虚假诉讼问题,在一审和二审法官那里却放着明白装糊涂,并让某些人的非法套路贷得到了法官“名正言顺”的有力支持。但是,正是由于某些法官的权力滥用,才使得某些法律判决书失去了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马逍飞一直在以对国家法律权威的敬畏和坦诚,锲而不舍地坚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司法判决的社会公平与正义。但是,在某些地方法院法官的思想里,他们办错案子那是理所应该的,既然判决书已经下达,那就必须将错就错,法官的面子远比国家的法律权威更重要。所以,马小非的申诉只能一次又一次“石沉大海”,不见任何动静。
     尽管如此,马逍飞至今仍然在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他绝不甘心某些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让司法权力腐败变成套路贷的权力保护伞。
      说实话,马逍飞在申诉书中反映的问题相当严重,而且条理非常清晰,在人物、时间和具体的借贷过程中,正如马逍飞在申诉书中所说:“从两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借款数额来看,两起诉讼案件借款金额共计2400万,均是在2017年8月1日通过苏月平、于海滨、马逍飞三人的个人账户转给实际借款人2400万元,刘书记已经偿还给苏月平1900万元,其中有1400万本金和500万利息,通过苏月平账户转账1400万元,刘书记已经还完了。于海滨起诉刘书记偿还2400万元中有于海滨账户转的500万元和马逍飞账户的500万元。两起案件实际借款金额就是2400万元。”由此可见,陈万江、苏月平、于海滨三人就是制造虚假诉讼骗取他人财产的违法犯罪人,法官却在利用不正当的司法程序让陈万江、苏月平、于海滨成为套路贷的非法获利者。有关基层法院法官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他们没有得到任何好处,他们又怎么会利用司法权力颠倒黑白?
     面对套路贷的虚假诉讼违法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理应依法主持社会公平正义,绝不能让陈万江、苏月平、于海滨套路贷虚假诉讼的阴谋得逞。只有上级法院认真依法履职尽责,才能纠正下级法院法官滥用司法权力的违法行为;只有强化依法监督,并加大问责力度,才能有效遏制经济诉讼案件中存在的司法权力腐败,才能避免因为某些法官权力滥用导致新的冤假错案发生。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时所说:“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陈万江、苏月平、于海滨套路贷虚假诉讼案能不能得到拨乱反正,让司法公正取信于民,马逍飞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受到依法保护,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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