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知名品牌店多收钱不赔偿?

时间:2022-08-10 17:27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面对这样的知名品牌经营者,彭女士只有选择依法维权,不能让这样的商家逃避国家法律法规惩罚。人们常说,买卖公平,童叟无欺;人们常说,仁义礼智信,信是商家做人做事的根本。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社会当中,某些商家已经背叛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并把不择手段追求
       最近,贵阳的彭女士在水东路的开心蘑菇城一家耐克店花了1400多元钱购买衣物。可回到家之后,她发现店家好像多收了100元钱。7月27日,记者见到了彭女士,她出示了自己的购物小票。让彭女士难以接受的是,明明是店铺出了错,对方给的处理措施却只是补回差价。对于彭女士提出的按购买商品价格赔偿三倍的诉求,店长王先生也明确地予以了拒绝。店铺店长王先生:这个我们做不到,你说的欺诈,我们不存在的。(北青网8月6日)
      面对这样的知名品牌经营者,彭女士只有选择依法维权,不能让这样的商家逃避国家法律法规惩罚。人们常说,买卖公平,童叟无欺;人们常说,仁义礼智信,信是商家做人做事的根本。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社会当中,某些商家已经背叛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并把不择手段追求利益最大化当成了非法敛财的渠道。
      对于肆意践踏法律法规权威和传统美德的商业经营者,各级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把失信者列入不讲诚信黑名单,绝不能让不法商家心存侥幸。
     做买卖,不能不讲诚信。拥有诚信,才会让商家拥有更多回头客。有了回头客,才能产生利润。商家的回头客来自于自身在消费者心中的信誉,只有大事小事诚实守信,消费者才不会上当受骗;只有消费者不上当受骗,买卖之间才能相互信任,生意人的生意才能红红火火,并让自己的家人过上好日子。
     如果商家拥有一肚子的坏心眼,那消费者就只能用实际行动把商家抛到九霄云外,并依法实施举报,绝不会心甘情愿充当冤大头。买卖之间只有成为鱼水关系,商家的这条鱼才能被消费者养肥,并在商海中游刃有余,让自己赚得盆满钵满。
      人们常说,诚信是金;人们常说,无信不立,失信者寸步难行;人们常说,情义无价;人们常说,无德不商。但是,有些商家就是觉得自己比任何人都聪明。他们要是不给消费者玩个心眼,他们就觉得自己吃亏了。把消费者当成傻子的商家,其实他们才是世界上最傻和最愚蠢的人。因为,再傻的消费者也不会一直傻下去。当消费者醒悟过来的时候,商家就该倒霉了。
所以,买卖之间必须以心换心,并相互尊重和理解。因为,上当受骗的消费者,必然会在以后的消费过程中货比三家,绝不会被一棵歪脖子树把自己给活活“吊死”。只有商家明白了这些道理,并时刻善待消费者,生意才能红火起来,并如鱼得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绝不是商家坑蒙拐骗的逐利场。那么,各级地方的市场将管理部门就必须认真依法履职尽责,并对违法违规商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因为,马克思在谈到资产阶级嗜财如命、疯狂追逐金钱时曾经深刻分析道:“有50%利润,他们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他们就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他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甘冒被绞首的危险。”因此,马克思告诫我们,对于那些宁愿违法也要获得利益最大化的不法商人,我们不能心慈手软,依法严厉制裁是不二法门。只有让违法违规商家付出高昂代价,才能让更多商家敬畏法律法规权威,才不敢肆意践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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