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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制度意识”,不要“制度主义”

时间:2022-03-30  来源:评论网  作者:段官敬  点击:0
大道之行,实干为要。制度的最终目的在于贯彻落实、推动发展、促进民生,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服务群众优势、社会治理优势,让群众有实在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制度意识是科学理念、正确观念,“制度主义”是扭曲的价值观,要“制度意识”、不要“制度主义”,正是推崇抓
       所谓制度意识,是干工作、抓落实、利长远、保根本的重要思维,把好的工作经验、有益的工作做法,进行总结、提炼、研判、综合,用制度机制加以稳定和规范,从而在今后抓工作、搞服务中贯彻下去,一来可以避免“走弯路”,减少探索和试炼的时间与精力成本;二来可以对工作程序、环节、要求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确保树立起工作的标杆线与指引牌,保证工作成效和质量。可以说,“制度意识”是党员干部执政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软实力体现。
       所谓“制度主义”,指嘴上说“制度重要”、文件写“制度健全”、材料喊“建立机制”,凡事未动、“制度先行”,遇到问题、整改不力,又大搞“制度推进”;碰到硬骨头,照样高唱“制度完善”,如此种种,“制度”建立一大堆,机制完善了一套框,就是不见“制度效应”和“制度优势”,让“制度”停留在口头汇报、文件材料里“睡大觉”,本质上陷入了“制度形式主义”,打着“制度的旗号”,大搞务虚政绩和制度政绩。
    “制度意识”可有,“制度主义”千万要不得。“制度意识”是科学精神、前瞻思维、全局观念的直观折射,通过前期工作经验的提炼与总结,对接客观实际进行精准细化、有的放矢,为推动工作有序有力落实提供制度保障。相反,“制度主义”空消耗行政精力和资源,缺乏调查研究、排查摸底,对实际情况不透不熟,出台了一大摞“可有可无”的制度,不仅吞噬了制度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权威性,也让政府公信力和诚信度为其“背书”,败坏的还是党员干部实干担当的政治作风,甚至给百姓群众切实利益带来损害。
     此外,“制度意识”有利于提前谋划、涵养风险意识,加大对工作任务的前置性规划部署,降低工作风险系数,做到锚定目标、有条不紊、坚韧前行。然而,“制度主义”不但消弭了大量资源和物力,同时还会衍生形式主义的触角向基层蔓延,给基层党员干部和干事创业造成额外“制度负担”。试想,一大堆、一大捆“中看无用、只看无用”的制度,写在文件上、落在材料上、摆在墙面上、放在院子里,无疑让基层党员干部陷入无畏事务。
    大道之行,实干为要。制度的最终目的在于贯彻落实、推动发展、促进民生,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服务群众优势、社会治理优势,让群众有实在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制度意识是科学理念、正确观念,“制度主义”是扭曲的价值观,要“制度意识”、不要“制度主义”,正是推崇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实干实绩,反对虚头巴脑、纷繁杂芜的形式主义,让制度意识成为撬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动能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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