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学习《玉屏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时间:2021-11-04 来源:评论网 作者:老曹 点击:0
为深入学习《玉屏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提升干部职工对非物质文化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意义,10月11日,黄安辉同志组织我社全体干部职工对《玉屏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行全文学习。
为深入学习《玉屏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提升干部职工对非物质文化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意义,10月11日,黄安辉同志组织我社全体干部职工对《玉屏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行全文学习。
会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县各民族的历史文化积淀,是展现玉屏地域文化基因、历史文脉的重要标志,是打造文化旅游胜地的宝贵资源。我社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出台实施《条例》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坚定文化自信的生动实践,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应有之义,是推进法治玉屏建设的最新成果,对保护好、利用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箫笛之乡玉屏的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式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据悉,《玉屏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自2010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文共包含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