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医闹”,还需法律落地

时间:2014-08-24 09:21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木叶秋枫 点击:
,医闹事件频发,北京医生被患者用锤打破头、宁波患者家属掌掴医生、潮州患者亲友押医生游行、湖南产妇死亡事件、北京又出现开车抢尸撞民警事件等等,一幕幕医闹事件着实让社会寒心。为什么医闹屡禁不止,是因为无法可依还是因为执法不力。
   2014年8月21日上午,岳阳市二人民医院近100名医务人员在岳阳市政府静坐集访,抗议前一天发生在该院的一起暴力伤医事件。据该院医务人员介绍,8月20日,该事件导致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中断达8个小时。(搜狐网8月22日)
近日,医闹事件频发,北京医生被患者用锤打破头、宁波患者家属掌掴医生、潮州患者亲友押医生游行、湖南产妇死亡事件、北京又出现开车抢尸撞民警事件等等,一幕幕医闹事件着实让社会寒心。为什么医闹屡禁不止,是因为无法可依还是因为执法不力。
事实上,为破除“医闹”难题,国家已出台不少法律法规文件:2012年4月30日,原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2013年10月12日,国家卫计委、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最近的一次是今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对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惩处。
既然有法可依,那为什么医闹事件还是频频发生,医护人员还是屡屡受到伤害,连游街示众、逼医下跪这些极其侮辱人格的事都不为新鲜。
医患纠纷无非就是两方过错,即医方和患方。
首先是院方,现在很多医护人员的工作态度确实是有问题,甚至是医德缺失。如果查实确实是医方过错导致医疗事故,那么患方该要求赔偿的要求赔偿,该起诉的起诉,走正规司法渠道,大可不必用这种野蛮的方法来闹事。
其次是患方,患者在遇到亲人出现事故无法接受事实是可以理解的,但却不能成为其攻击医护人员和扰乱医疗秩序的理由。有的患者家属仗着自己有钱有势,根本就不把医护人员放在眼里,看到小孩打针后在哭闹,医护人员没有及时赶来就要大打出手,有的患者家属更是仗着自己高官权重,行政权力干扰医疗纠纷调处,给医调委施压,要求医院多赔钱;还有的家属泯灭人性,单纯为了向医方要钱而置亲人于不顾,众多例子,令人义愤难平。而在这些医患纠纷中,很多还掺杂了“职业医闹”的人员,这些“职业医闹”让事态扩大,进而浑水摸鱼,实在应为打击之首。
然而,在现实执法中,大多并没有做到依法而治。有同情家属的,有怕引火烧身,不愿意主动依法维持秩序的,有行政权力干扰医疗纠纷调处的,有院方为息事宁人而忍痛赔偿的,这些无疑都助长了个别患者家属无理取闹的心态,形成了一种“逢死必闹、逢闹必赔”的歪风邪气。
笔者认为,在处置现实的一些医疗纠纷中,除应加强政策宣传教育纠正患者认识、建立统一投诉窗口积极接受患者投诉以外,更为重要的是要严格落实医疗法制、从严打击惩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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