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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矛盾论的原理分析党和

时间:2018-03-21  来源:评论网  作者:徐小菲  点击:0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面展开,在一些领域党和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党的机构设置在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面展开,在一些领域党和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党的机构设置在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部分国家机构的设置僵化则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华丽转变”。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是党中央充分认识到我国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上层建筑之一的党和国家机构需作出相应的优化职能、协同发力、高效运行的转变。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显然对党和国家机构的改革是上层建筑改革的“定盘星”,其意义在于良性反作用于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动态过程中应起“压舱石”作用。
    一、矛盾的普遍性原理从根本上决定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历史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解放和发展,客观上要求生产关系对应作出调整,以更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故1981年至今,党中央部门先后4次改革,国务院机构先后7次改革,这是作为上层建筑之一的党和国家机构的主动调整,目的就是解决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矛盾;二是,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中必然会时刻伴随着各种矛盾,我们的改革越是进入深水区,矛盾问题将越是复杂和尖锐,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科学、客观的分析普遍、时刻存在着的社会矛盾,同时应该看到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绝对不是一劳永逸的,它的变化与否是由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或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我们的经济发展到了哪一步,我们的党和国家机构的改革就必须对应改革到哪一步,只有保持动态的、时刻的优化、调整,才能对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进行很好的化解,比如对应打好当前的“三大攻坚战”,这就很显然需要刚成立的生态环境部门的“优化协同高效”主攻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业农村部门的“优化协同高效”主攻精准扶贫攻坚战和有关部门的“优化协同高效”主攻防范风险攻坚战。
     二、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什么时候能够准确理解、科学运用这一科学方法论,什么时候就能成功的推动我们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在革命年代,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马克思主义者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从中国革命实际情况出发的观点,坚决反对全盘照搬苏共军事路线,成功的挽救了革命事业和军队,并为后来的革命成功奠定了军事基础。在建设年代,以邓小平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文革”结束后坚持实事求是的观点,坚决反对“两个凡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真理检验标准的大讨论活动,得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科学论断,为我国改革开放大幕的拉开奠定了思想基础。在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当前国情相结合的方法论,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断地深入研究我国改革各个领域深层次矛盾,坚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问题,用不同的钥匙开不同的锁。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成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等若干个解决我国发展的不同领域矛盾的领导小组,打破利益格局、攻坚克难,不断解决长期存在的各种复杂矛盾。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的《决定》和《方案》是对上层建筑的再次调整,目标是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以此来更好的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促进我国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决定》指出我国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等。要解决这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有所区别的认识不同的机构矛盾体,充分认识到这些机构问题的区别之处。并有所区别的加以研究,深入党和国家机构实际的一线去调查研究,汇聚众智,将丰富的一线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形成科学的分析方案、理性的报告,从而对不同社会问题形成更有效的党和国家机构来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推动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的良性发展,顺利助推我国经济如期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三、党和国家机构需要主动改革来推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主要矛盾如何化解?这需要我们不断地解放和发展全社会生产力,举全党、全国之力到促平衡发展、促充分发展上来,继续蹄疾步稳的推动经济基础的变化,并客观调整上层建筑——也即是健全完善“优化协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
笔者认为,当我们在研究众多的改革过程中的矛盾问题时,如果不研究改革动态过程中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以及改革中矛盾之主要的方面和非主要的方面这两种情形,也就是说不去研究这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那就我们就将陷入十分抽象的研究,不能具体地懂得改革中矛盾的情况,因而也就不能找出解决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矛盾的正确方法,比如我们继续沿用老的思路、老的办法等等。习近平同志强调说“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由此可见,改革这个方法对于解决我们目前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意义,从供给侧机构性改革到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等,都是助推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一招”。马克思主义认为这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或特殊性,都是属于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世界上没有绝对地平衡发展的东西,共产党人反对平衡论和均衡论。同时,这种改革过程中具体的矛盾状况,以及改革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在发展过程中的变化,正是表现出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力量,比如经济新常态取代过去粗放式经济常态等等,对于改革进程中矛盾的各种不平衡情况的研究,对于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的矛盾方面的研究,都应该是我们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十分重要的“度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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