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商业评论:祛魅微博
“两分钟法则”和“平均数法则”,这两个大众传播中的重要法则决定了微博信息的品质。
一种新媒体出现并显示其强大威力的时候,人们往往会对它抱有相当夸张的预期。就像收音机出现的时候,不少人断言报纸将消失,电视机出现的时候,又有人断言收音机和所有平面媒体都将消失。与手机短信、博客、IM相比哈佛商业评论,微博的确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所以有了“万能的微博”的说法。然而媒体史告诉我们,并不存在一次性完成的全能媒体。从长期看新还珠格格评论,任何媒体都是“补充性媒体”。新媒体突显某种价值和性能,常常是以牺牲和忽略另外的价值和性能为代价的。在持续的使用中,其弱势日益突出,随之就有新的补充性媒体来修正或替代它。
作为微博的“原型”,Twitter在美国已显颓势,它最兴盛的时候也无法与微博在今日中国的盛况相比。Twitter在美国更多承担个人化信息的发布平台时事评论,而在中国,由于信息发布制度的差异,正式渠道与非正式渠道信息尺度存在着明显的压差,信息压差使本来在正式渠道出现的信息流向了非正式信息渠道。换言之,微博在中国的兴盛,很大程度上因为它是一种发布公共信息的代偿性平台,一种颇具区域特色的“信息洼地”。
中国新媒体是在传统媒体未充分发育的情况下出现并成长的,很多著名传统媒体几乎与新媒体同时创立甚至略晚。这就决定了中国新媒体的影响力不可能完全用新媒体的逻辑来解释。在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往往都恰到好处地嫁接了旧媒体的特性。这样的媒体将传统媒体信息汇总,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发布的新闻网站,其影响力是任何一家新媒体或传统媒体难以企及的。一点对多点的传播而非多点对多点的交流是其至今没有改变也无法改变的基因中国评论网,它早已形成对内容提供(而不是服务提供)的路径依赖。它对Web2.0的特性具有强大的同化作用,多点对多点的博客被同化为以名人博客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