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纠错”鼓励干事者撸着袖子干
时间:2017-02-21 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记者 高雅敏 点击:0
“纠错”是一种革新,“知错必改大修行,悔过自新暗反省”。石家庄用《办法》鼓励干部“大刀阔斧”,对经认定免除责任不予追究的单位或个人,不但不影响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对其中敢想敢干、用于担当、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更是要及时提拔重用,此为《办法》的第二层用
日前,河北石家庄市委出台《石家庄市党政机关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单位或党员干部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不违反法律和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符合相关情形和条件的,可根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理或免除相关责任不予追究。(2月19日,人民日报)
“容错”是一种度量,“管仲有三归反坫之识,子犯有临河要君之责,萧何、周勃得罪囹圄,然终为良佐”。“容错”是改革创新里的默默探索,用一个众人瞩目的方式告诉干事者,在改革创新和锐意进取的漫漫长征路上,一失足不一定成千古恨,此为《办法》的第一层用意,给予干事创业的勇气。
“纠错”是一种革新,“知错必改大修行,悔过自新暗反省”。石家庄用《办法》鼓励干部“大刀阔斧”,对经认定免除责任不予追究的单位或个人,不但不影响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对其中敢想敢干、用于担当、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更是要及时提拔重用,此为《办法》的第二层用意,给予干事创业的鼓励。
《办法》的制定和试行,像是一个密闭容器内的化学反应,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容器尺度下,给予干事者一个自主发挥的平台,化学药品自主挑选,反应原理自主设定,任由干事者乐此不疲的调试和尝鲜,期待以群众所需所想为催化剂,催化出社会事业发展的可喜反应。此为《办法》的第三层用意,给予干事创业的空间。
为了划清明知故犯、我行我素、谋取私利和“容错纠错”的关系,防止把《办法》变成违纪违法的“戏法”,石家庄市规定了七种可申请的适用情形,仔细看来,无论是“主动作为”还是“先行先试”,充分条件必须是放手改革,大胆创新。此为《办法》的第四层用意,给予干事创业的“红线”。
干事号角也已吹响,后顾之忧已然解决,只等每一位干事者撸着袖子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