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拟家有幼儿每年少交25000元新台币税款政策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9月8日将审查台湾所得税规定修正案,拟新增“幼儿特别扣除额”,家中有两到五岁幼儿的纳税人每人每年可扣抵25000元新台币税款,但只有所得税税率5%、12%的纳税人适用。据了解,此修正案的目的在于解决岛内少子化的问题。
台当局财政主管部门高层官员表示,只要该修正案在本会期完成审议,2012年即可实施,岛内民众在2013年5月报税,可列报幼儿特别扣除额。据初步统计,全台有10多万户家庭受惠。
官员表示,新增的幼儿特别扣除额是遵循“排富”、“排补助”两大原则。“排富”是为了让减税优惠真正照顾到需要照顾的人,因此排除适用税率20%、30%和40%的纳税人。由于目前台湾两岁以下和五岁以上的幼儿都有补助,因此只限家中有两到五岁幼儿的纳税人可申请扣抵。
中国评论网,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