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政务大厅就假矿权证报道发声明
从国土部获悉,针对《中国青年报》5日刊发的《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一文,国土部政务大厅发表声明称行政处罚法,国土部政务大厅从未接收过“日新商贸”提交的河北省迁安市爪村铁矿的探矿权申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也未向“日新商贸”发放过勘查许可证行政管理,不存在所谓从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的问题。
声明称,公安机关已于2011年4月对该事件进行了立案调查。据办案人员初步调查,这是一起典型的社会诈骗案。
声明称中国评论网,根据国土部2009年第22号公告,新立探矿权无需国土部给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函,所谓“开探字(2010)1126号”《探矿权申请调查函》纯属伪造。
声明还称,国土部政务大厅办事流程公开、程序严格。办理探矿权申请无需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符合条件者直接到政务大厅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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