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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耍“官威”,是特权思维惹得祸

时间:2019-08-16  来源:评论网  作者:金社平  点击:0
人大代表受保护,但不是无法无天的护身符。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当天上午召开的常委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县公安局对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苏某辉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此前,苏某辉因违停、醉驾,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并叫嚣“我是人大代表,你们无权处置我”受到社会关注。(澎湃新闻网8月15日)
    苏某辉犯了三个错误:醉驾、违停;被罚款后心怀不满,故意将车停在路段中心,导致通行不畅直至堵塞;巡特警出警后,拒不配合,还掏出人大代表证说出“我是人大代表,你们无权处置我”的狂言。无论哪一项,都有违“人大代表”这个称呼,都是特权思维惹得祸。
    人大代表受保护,但不是无法无天的护身符。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这条规定的要义是,当代表人民行使监督权,表达民意的过程中,免受报复打击的一种人身特别保护措施,而不是庇护代表犯罪的工具。苏某辉把这条规定故意歪曲,不仅显得无知,其充满了野蛮霸道的行径也深深刺痛着公众的心。
    目前,苏某辉被批准采取强制措施,职务暂停,算是对公众有个交代。但是,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也从中窥察出,“官本位”思想依然在一些人的脑海中残留着,这很难识别,只是在关键时刻不经意流露出来。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
     也只有德才兼备的人民代表,才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而苏某辉一连贯的无耻动作,连普通群众都看不下去,苏某辉作为一个县人大代表却偏偏做出来了。笔者有理由怀疑,如此叫嚣“我是人大代表,你们无权处置我”的错误认知,这样的人大代表是不是广大人民通过公正、公平、透明、公开的手段选举而成的呢?他平时的工作是否也目无法纪?骨子里是否也暗藏着持权自傲的“强盗逻辑”?
此事已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我们期待相关部门本着不庇护的态度,为萧正风气,严惩耍官威的戾气,以震慑后来者,会给公众一个满意答复,我们拭目以待。(杨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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