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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可享受老年生活补助

时间:2011-10-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0
新华网江西频道8月14日电 据江西省民政厅消息,为全面保障和维护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权益,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抚恤优待工作,江西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首次发放老年生活补助,从8月1日起开始实施。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对象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

新华网江西频道8月14日电 据江西省民政厅消息,为全面保障和维护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权益中国评论网,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抚恤优待工作,江西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首次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江西的生活,从8月1日起开始实施。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对象为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其中,农村籍退役士兵界定为江西三套 爱尚生活,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或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对明年及以后满60周岁并符合补助规定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从符合条件的当年1月1日起社会化发放或通过一卡通发给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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