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守信者畅通无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时间:2018-09-29 11:34来源:中评网 作者:王俊蓉 点击:
国无“信”不安,人无“信”不立。国有信则“治”,人有信则“顺”。国之“信”,始于国民之“信”。国民之“信”始于“国之文化”,长于“国之诚信制度建设”。国之诚信制度建设,目的在于“让诚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古人云:“一言为重百金轻”。商鞅主持变法,“恐民之不信”,遂立木定诺、依诺行赏,“以明不欺”,于是民众的信任逐渐建立起来。这个故事充分说明,诚信不会自动生长出来,只有建立讲信重诺的良性循环,诚信才会成为助力社会有序运行的润滑剂。( 2018年09月27日,人民日报)
    国无“信”不安,人无“信”不立。国有信则“治”,人有信则“顺”。国之“信”,始于国民之“信”。国民之“信”始于“国之文化”,长于“国之诚信制度建设”。国之诚信制度建设,目的在于“让诚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现实生活中, 个人信用,是我们在贷款过程中经常出现和被提到的一个词。这是银行是否愿意把钱贷给你的一个很重要指标,可以说,在生活中,身份证是我们的个人代表,而在银行中,信用则是我们的“经济身份证”。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如果您的信用报告反映您是一个按时还款、认真履约的人,银行不但能提供贷款、信用卡等信贷服务,还可能在金额、利率上给予优惠。征信中心提供给银行的是您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让事实说话”,让您得到更公平的信贷机会。企业要想发展,壮大,跟上时代的步伐,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家必须打破传统经营的思维方式。多数企业当下仍然处于一种传统经营状态,通过自身的盈余来扩大再生产,由小到大,慢慢地滚雪球式的发展。这种发展方式已经给成长中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即在激烈竞争的情况下,企业必须快速发展,发展慢了就会被竞争对手吃掉。因此要发展就要融资,融资的主渠道是借贷。信用则是企业的“经济身份证”,也是能否获得贷款的关键。
    欠债还钱,本是最为朴素的价值判断。不过,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不诚信债务人却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甚至通过“人间蒸发”、案外人妨碍执行等方式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给法院和当事人带来不少困扰,成为妨碍公平正义、损害人民权益的顽瘴痼疾。如何破解执行难,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法院生效裁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必须得到执行。对于案件胜诉当事人来说,一份法院生效裁判,就是自身的权利书。只有执行到位,才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否则生效裁判就相当于“法律白条”。
    一处失信,处处难行。近年来,随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建立和信用惩戒的开展,针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持续加码。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建好、用好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云平台,及时准确地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国企及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不能乘坐飞机、G字头动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除了让一批“老赖”曝光亮相,人民法院还充分发挥刑事制裁措施在提升执行工作权威、推动解决执行难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拒执罪自诉程序的适用力度,通过刑事司法手段依法惩治拒执犯罪,让“老赖”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是诚信建设制度化的两翼。按照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提供便利化服务等激励政策,小便利将会逐步变成大实惠,让守信者的道路越走越宽广,为诚信中国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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